“剛才說過了,我叫林莎。”
林莎別了一下耳邊的髮絲,恰到好處露出一股傷感:“我呢沒什麼身份背景,父母早死,也沒其他親友,早早就在外頭流浪了。”
“這些年從南到北,去過許多大城。”
“本來是聽說北邊沙海這邊的天耀城繁華無比,便想著來討個活路,沒想到來到這裡才發現天耀城不行了。”
“也是我自己訊息不靈通,哪想到天耀城遭瞭如此大難。”
這話倒是真心的,她千難萬險趕過來,從來沒想過天耀城早就破敗了個乾淨。
“而且我運氣不好,還沒進城就遇到了歹人。”
她說到這裡,頓了一下,聲音似乎有些發抖:“那些人搶我的東西不說,還差點把我殺了……”
一旁的莊少棠連連驚呼:“林莎姐好痛,傷得好痛!”
林莎苦笑了一下,展示出自己的一隻胳膊:“是,我傷得很重,你看,現在還有疤呢。”
她伸出來的那隻胳膊,的確有一道傷痕。
從上到下,一大條肉粉色的疤。
十分猙獰。
她偷偷看著兩人,凌小胖倒是表情一跳:“哎呀,這傷……沒想到你經歷過這麼多,一定很辛苦吧?”
林莎收回了胳膊,笑了笑:“沒辦法,流浪兒嘛,不過我還活著,就很好了。”
“哎,凌大哥,寧大哥,可能因為我出身的問題,我這人脾氣一直不好,之前的事情真的對不起啊。”
“不過我一個弱女子在外,只能這樣蠻橫潑辣,不然會受欺負的。”
凌小胖連連點頭,表示理解。
林莎再看寧天,他依舊沒什麼表情,就淡淡地吃著東西。
她心裡頓時一陣鄙夷,這男人沒有心的嗎?
自己都這麼賣慘了,他居然一點反應都沒有!
以往那些男人見自己如此柔弱,都會表達一番關懷的!
“呵呵,不說這些了,都過去了,也沒什麼可說的。”
林莎恰到好處,不再多說,隨後笑道:“小妹我介紹完了,兩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