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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整好水槍,王奎看著彈幕,搖頭道:“我在城鎮內是用不了槍的,澳洲跟美國不同,兩者雖然都可以合法持槍,但後者有“城堡法”,不管在任何場所,當自己受到非法欺壓的時候,可以直接開槍,也就是持槍自衛。”
“可澳洲在2004年的新法案中取消了的槍支自衛法,所以任何形式的使用槍支自衛都是違法行為,其次,即使你合法擁槍,不代表你可以隨時帶著槍支逛大街,你持槍至公共場所,比如大馬路上,一定需要有合法理由,比如是去射擊場、靶場的路上,那麼合法理由成立,否則即算非法持槍。”
聽到這個解釋,觀眾們不禁有些惋惜。
還以為會看到類似阿爾及爾一樣的城市狩獵場面。
回到餐廳。
譁。
路人們紛紛鼓掌歡呼,誇讚著王奎三人。
由於蝙蝠入侵的問題。
幾人快速吃完食物,沒有多逗留,就開車離開了聖喬治,繼續向北救援火災受困動物。
車隊離開沒多久。
之前送作死少年離開的警車,很快又折返回來,那名被救的警察走到餐廳門口,結果發現那輛美洲豹消防車已經不見了。
於是,他推開門,叫住一名女服務員:“您好,請問剛才停在門口的那輛消防車的車主哪去了?”
“您是想問那些滅火英雄麼?警官先生……”
“對,就是他們!”
女服務生指了指北面,“他們用完餐,很快就向北走了!”
“走了?”
警察一下懵了,旋即迅速離開餐廳,按下對講機,“署長,大狼狗小隊已經不在剛才的位置了。”
他當時著急把那些受傷少年送到醫院,安頓好後,才憑藉那臺消防車的印象反應過來,這幫人應該是昨天ABC電視臺報道的那隻大狼狗小隊。
難怪那幾個人如此厲害,竟然能想到利用水槍對付蝙蝠群。
警察本想著回來親自找王奎當面感謝一番,又想著,這幫人既然能指揮滅掉超級山火,必定非常擅長處理緊急事件,所以便把這個訊息上報給了署長。
沒想到署長非常激動,令他務必找到王奎,並邀請他一起探討一下狐蝠入侵事件的處理方案。
只可惜,還是慢了一步。
王奎等人早已坐車離開了聖喬治。
下午。
車隊在聖喬治西北部又發現了一處火場,併成功救下了三十多隻動物,其中有一半都是蝙蝠。
任務時限還有最後幾個小時,眼看著天色也不早了。
即時最後這段時間內再找一個火場,也可能因為在營救的半途中超出時間,而無法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