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內心卻早已驚慌失措。
警察怎麼可能找上來?
明明當時都已經成功跑掉了啊?
跟著蒙根都拉克從阿爾泰山出來後,於勇特意回到北部獵場又待了一天,為得就是跟王奎搓開時間。
因為,無論是從崔義安,還是蒙根都拉克對那小子的態度,都證明後者不簡單。
所以他並不想跟這個人有任何交集。
回國之後,他也時刻關注著蒙古和國內的各種新聞,除了被抓的那一夥倒黴蛋,並沒有聽說蒙根都拉克的人被抓。
怎麼就能有警察找上我呢?
於勇也不是膽小怕事兒的人。
能幹打獵的,有幾個不是刀口舔血的主兒。
但這次不一樣,那可是上千頭野生動物啊!他親手幹掉了其中的一百多隻!
這麼大的案子一旦被抓。
最差也得是個十五年!
就算到時候能出來。
在監獄裡關這麼久,人都關廢了。
要不趁這時候回美國?
於勇知道,華夏跟美國是沒有引渡條例的,哪怕國內有確切證據,也沒辦法在美國亂抓人。
“老公,菜都上來了,吃啊!”
這時。
妻子忽然喊了一聲,打破了他的思考。
“啊……吃!吃!”
於勇用叉子叉起一塊兒鵝肝,塞入嘴裡,原本高檔的料理,經過崔義安這條簡訊的“當頭一棒”,現在變得如同嚼蠟。
不行。
這次雖然賺了不少,但去了美國,還是不夠花。
最主要的是。
如果他現在跑了,萬一惹怒了崔義安,他女兒的學業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