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騎著二八槓腳踏車,從家裡回師專的路上,經過洪城中級人民法院。
法院門口的告示欄圍著很多人。
陳文不是一個喜歡湊熱鬧的人,平時在街上看見有人打架吵架,他是不會去圍觀的,但是法院門口的告示欄他經常去看,因為上面的告示都是與宣佈重型犯的案情有關。
1992年沒有網際網路,沒有智慧手機,人們瞭解重大犯罪訊息的途徑主要透過報紙和電視,但這倆途徑還經常不播報這類新聞。
洪城中級人民法院的告示欄是當地老百姓比較關注的一個訊息平臺,在閱讀案情介紹後,既可以起到警示自己的意義,也可以增加大家與他人交流的談資。
“哎你知道嗎,有個誰誰誰,因為做了什麼樣的壞事,被槍斃了!”
就是這種談話套路。
在陳文前世的記憶裡,好像就是1992年初,有一次陳文師專的一個室友就曾從法院告示欄上看到這樣一條訊息,一個女人因為生活作風混亂,被判了10年刑。室友把這個訊息帶回宿舍,引起了陳文他們一幫男同學的熱議,這幫青春熱血的小夥子紛紛在猜,那個女人到底睡了多少男人,導致她被判了重型?這幫男生甚至在幻想,那個女犯人是不是很漂亮很性感。
重生之前,陳文40多年的人生歲月中,偶爾還會想起這段九零年代的寢室夜話,他經常會想象那個睡了很多男人的女犯人到底應該有多漂亮性感。
陳文在網際網路時代看過這樣一條老新聞,前世“93嚴打”期間,有一個女人因為睡了幾十個男人,她被判處死刑,網上有那個女人的照片。服刑前,那個女死刑犯要求換一身漂亮衣服,照片裡的她真的很漂亮。
陳文晃晃腦袋,從回憶裡醒過來,他把腳踏車停在路邊,上好鎖,擠到了法院告示欄前。
今天的告示欄一共貼了7張判決通告,圍觀的人們似乎對其餘6張不感興趣,大多數人都擁擠在最後一張跟前。
陳文一時擠不過去,順眼看了那6張不受圍觀的通告,全是搶劫、殺人、盜竊之類的內容,有一個傢伙手裡犯了三條人命被判死刑。
忽然,陳文聽見了幾個人的議論聲。
“這個女的不得了啊!好厲害!”
“女人,流氓罪,她怎麼搞的!”
“是哦,也不曉得她搞了幾個男的。”
“幾個?肯定不止幾個!判她10年刑,起碼她搞了十幾個。”
“十幾個?搞不好是二十幾個哦!”
七嘴八舌的議論聲,讓陳文心裡一驚:難道真是前世那個讓自己經常幻想的女犯人?
“讓一讓,我看看!”陳文喊著話,使勁擠到了內圈,努力往告示欄看過去。
陳文看見第7張告示寫著這樣一句:孫某某,女,27歲,因流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陳文心裡百感交集,既有驚訝,也有如願。他心想,原來那個可能很漂亮性感的女犯人姓孫啊,只是不知道她的全名叫什麼。
陳文想,這個姓孫的女人一定很漂亮,她應該像“93嚴打”被槍斃的那個同類案情的女人一樣,也留著披肩長髮,烏黑烏黑的頭髮,漂亮的臉蛋,不漂亮的女人,怎麼可能會睡幾十個男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