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餐廳,陳文帶著唐瑾,步行沒多遠,找到了參加拍賣會那天他和東南亞
兄弟消費過的塞納河畔露天酒館。
陳文一會要開車,他不喝酒,給唐瑾點了一紮啤酒,他喝果汁。
天已經暗下來,各處的路燈和商家的霓虹燈亮起,塞納河的夜景異常撩人。
唐瑾盯了一會河景,嘆了口氣。
陳文問:“唐姐你怎麼了,累了我們就回家睡覺。”
唐瑾說:“我在想啊,回國以後又有一堆的麻煩事。”
陳文問:“哪兒的麻煩事,是你爸媽要你相親,還是文瑾公司的事?”
唐瑾微笑道:“我爸媽已經不會再催我相親啦!”
唐瑾講述了她遇到的一件困難事。
文瑾公司與駱桑、柏林師徒的經紀合同,遇到了相當大的麻煩。
麻煩在於這倆人目前都是吃公家飯的,而且都是有編制的人。嗯,編制,跟陳文賣掉的他自己那份鐵路二小的崗位是一回事。
駱桑的編制掛在帝都芭蕾舞團,柏林的編制是在話劇團,倆人在各自單位領著每月兩三百塊的工資。
這種編制其實就是長期合同,鐵飯碗,不存在續約的問題。除非辭職,或者是辦停薪留職,否則你就必須聽單位的招呼。
文瑾公司是1992年市場化的商業機構,民營性質,旗下的藝人都是自/由/人。根據有關規定,集體所有制單位的在編職工,也就是駱桑柏林這樣的人,不允許與私營經紀公司簽約。
不光是經紀約不能籤,其它任何型別合約都不能籤。
咱們國家有很多集體所有制單位的演員,有時候也會參加商業演出。這些情況,一多半是單位與商業部門聯絡,安排自家演員參演,陳文的好姐姐、海/政/歌/舞/團的宋姐就經常以這種方式參加演出,演一場掙一兩百塊,小姑娘掙了這點錢還激動得不行。
演員想多掙錢,也有辦法。他們揹著單位,悄悄去參加商演,這種叫走穴,演一場至少掙上千塊,甚至上萬塊,還不用交稅。
幹這種走穴的勾當,也是有風險的。陳文知道,幾年後有關部門會查處一批走穴的公職演員,其中一位女歌星的事比較大,辦她罪的其中一個名目是偷稅漏稅。
唐瑾告訴陳文:“現在歌唱界太亂了,到處是拼臺演唱會,人人都在走穴。不光是有編制的演員,就連簽了私營經紀公司的演員也走穴,他們揹著經紀公司,自己去找演唱會,掙的錢全獨吞了,一分錢也不給經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