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爾蘭王城的街頭,出現一個乞丐。
不,他不是乞丐,因為英爾蘭的乞丐比他有範。
連乞丐都不如,那是傻人。
這個傻子不是別人,正是卓逸凡。
這是他的老本行,如果誰說他不是傻子,真的可能跟你急。
這是在質疑他的演技,能不跟你急嗎?
傻子的嘴裡不停在嘟囔著,走到了第三大道的四十九號。
四十九號過了大半,一個貴婦人牽著的大狼狗突然掙脫狗繩,撲到傻子的腿上開咬。
咬中了腿,傻子才回頭,而後摔倒在地,嘴裡嗚嗚的哭喊,哭聲叫人揪心。
貴婦人急忙跑過去拉住狼狗的項圈。
看到被咬的人是個傻子,貴婦人拉著狼狗急匆匆的離開了現場。
卓逸凡嚎了一會,慢慢爬了起來。
“特媽敢咬老子,我叫你家不得安寧。”
這條狼狗被點了一指,一個小時後,會狂吠不止,如果主人不殺了它,接下來會瘋,逮誰咬誰。
卓逸凡瘸著腿,慢慢挪過五十二號。
走了長長的一截路,才算看到了五十三號。
因為五十二號實在太大,這座充滿威嚴的城堡左右,還有一大片綠化帶,卓逸凡走了整整半個小時,才搖搖晃晃的倒在了街道的觀景花壇。
當然,倒的位置很巧妙,不仔細瞧,你看不到花壇裡有個慘人躺著。
躺了有一個小時,終於有一輛車來到了五十二號城堡。
等待進門檢查的時候,卓逸凡的身下,悄悄伸出一個針眼大小的望遠鏡頭。
“老大,往下一點,好,看清了,保持這樣不要動,繼續裝死。”
卓逸凡手和身子沒敢動,聽話的閉眼昏睡。
整十一點,真睡著的卓逸凡,隱形耳機傳來聲音,“老大,可以活過來了。”
“喂喂,老大,你聽到我的話了嗎?”
迷迷糊糊地卓逸凡終於被叫醒,“誰呀,吵我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