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姐,我好恨啊。以前我為什麼要那麼懦弱,如果我第一次就反抗,我的孩子就不會被送人了。可憐了我那兩個孩子,送給了誰我都不知道,嗚嗚,我是一個失敗的母親,我簡直太該死了……”孫曉梅哭得特別痛苦。
林芝也蠻同情她的,她的確是一個很可憐的女人。
因為無能,連自己的孩子都沒辦法保護。這估計是一個女人最痛苦的地方。
“你是真的要離婚?”林芝沒有安慰她,直接的問。
“對,我要離婚!哪怕是當乞丐,我也要離婚!”孫曉梅十分堅定的說,語氣裡也充滿了恨意。
“那好,我可以幫你,但你必須配合我,不能心軟反悔。”林芝淡淡道。
孫曉梅忙發誓,“如果我反悔,就讓我不得好死!林小姐,你放心,不管你要我做什麼,我都配合你,我對他們現在只有恨。我只想早點離開,徹底擺脫掉他們。”
“你還記得前兩次你在哪個醫院生的小孩嗎?”林芝問她。
孫曉梅愣了一下回答,“之前都是在一個小醫院,就是城東的陽光醫院,這次他們以為我懷的是個兒子,才讓我在市第一醫院生的。”
“陽光醫院?”林芝愣了一下。
“對,有什麼問題嗎?”孫曉梅疑惑的問。
“沒有。我知道了,接下來的事情交給我,你只需要配合我就行。”
……
這個時代相關部門的很多程式還不夠完善,比如孩子上戶口,並沒有強制要求出示醫院的出生證明。
很多人也沒有開出生證明的意識。
孫曉梅寫了委託書,林芝幫她拿到了三個孩子的出生證明,也悄悄安排好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