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爆裂的鼓點,行雲流水的吉他和貝斯,然後主場的嗓音也非常棒。
總覺得非常了不起的樣子。
姜佑曦沒去打擾他們,而是側身躡手躡腳地走進門,就靜靜地站在那裡。
他本想等到對方唱完這一首就離開,可是對方唱完後,都沒有休息,音樂聲繼續流淌,他們很快又唱起另一首歌。
這是一首他從沒聽過的歌,有點怪異,但是仔細聽了還不錯。
他印象特別深的是裡面的幾句似乎屬於戲腔的歌詞:“憶昔開元全盛日,天下朋友皆膠漆。眼界無窮世界寬,安得廣廈千萬間!”
還有那段“沿著掌紋烙著宿命,今宵酒醒無夢。沿著宿命走入迷思,夢裡回到唐朝!”
等他們唱完,姜佑曦正要上前,卻聽到那幾個人交談起來。
貝斯手是一個長髮披肩,穿著七分褲,一身肌肉彷彿要把黑色小背心撐破的帥哥,他嗓音很洪亮:“這麼棒的歌,都可以作為我們的出道單曲了,你就準備拿去送給嘉勇哥,青子哥他們啊?”
那個側臉看著特別俊美,身材瘦削的吉他手笑道:“送給他們不好麼?他們又不會埋沒這首歌。再說,斯璋的嗓子其實也不是特別適合這首歌。”
那個主唱不耐煩地說:“就你廢話多,會寫歌了不起啊?”
“不好意思,會寫歌就是了不起。”帥帥的吉他手說。
“……”主唱窒了片刻,叫道,“你要真有才,多寫幾首適合我嗓子唱的歌啊。”
“寫就寫啊,我寫出來你可要唱好啊。”
“那肯定的。不過怎麼才算唱好?”
“至少當個歌王吧。歌王都當不了,那就真的埋沒我寫的歌了。”
“我去,你真特麼臭屁。你給我寫20首好歌,我要是唱不成歌王,我不姓彭了,以後隨你姓杜,可以了吧!”
“一言為定啊。”那俊美的年輕人笑了笑,又開始撥弄吉他弦。
姜佑曦當時心想,我去,這些城裡人太會吹牛逼了吧,動不動就歌王的,真以為歌王是大白菜啊。
別說歌王了,你先寫20首歌試試?
經過在樂器行這幾個月的惡補常識,姜佑曦已經知道寫一首好歌有多難了。
真以為誰都能寫出《無地自容》這種經典啊。
不過剛剛那首歌確實挺好聽的。
“喂,小子,你站這多久了?”
姜佑曦正在出神,冷不丁那個滿頭紅髮、有一股酷勁的胖子鼓手看著他,喝了一句。
姜佑曦嚇了一跳,從小捱打養成了讓他遇到事情時,第一反應就是認錯的習慣。
“抱歉,各位大哥,我不是故意要偷聽的,是你們唱得太好聽了。”
“挺會說話的嘛這小子。”胖子鼓手說。
主唱也看了看他:“小子,你是來要簽名的?別學那些追星族,咱們玩搖滾的沒那麼遜。交個朋友可以,簽名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