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
洛陽城東區衙門重審無名案件,而且主審官是皇室賢淑公主李婉兒,此訊息傳開,整條開元街都站滿人,爭先恐後地往前擠,多數是為看看公主的風采。
無名身穿白色囚服,雙手拷著鎖鏈跪著,左側是控告方陳氏夫婦,兩人心虛害怕,額頭不斷冒汗,蔡倫衙縣令坐在幕客位置當師爺,他手持墨筆,不是在看狀紙,而且看著李婉兒,生怕她不滿意責怪。
“正是開堂重審。”
李婉兒拍打衙板,衙役邊敲板棍邊發出“威~武”的聲,開堂儀式過後,先由無名呈詞。
無名將事情經過講述遍,大概是傍晚正戌時(七點),他離開太學府院沿著小巷回聚友居客棧,中途遇到陳氏婦女攔路呼救,聲稱有賊人進屋,可是進屋後,卻被陳氏夫婦反向汙衊,捕快趕到時,便發生衝突,然後離去。
無名呈詞完畢,換為輪到陳氏夫婦呈詞,兩人慌張得顫抖,支支吾吾講到,傍晚戌時半(七點半),無名闖進屋內,並重傷丈夫,再獸性大發,強行霸佔陳氏,呼救時,捕快趕到,無名還打傷捕快,逃之夭夭。
正反兩方呈詞完畢,再傳召證人鄰居與捕快,鄰居表示聽到陳氏呼喊救命,而捕快展示手臂淤青,表示無名打傷並逃脫,再有現場腳印等等的物證,種種不利都指向無名。
李婉兒聽得仔細,思考得很久,問道:“蔡縣令,你有什麼看法?”
“老夫任職縣令三十年,審案無數,經驗豐富,按人證與物證判斷,無名嫌疑最大,即有可能就是罪人……”蔡倫頗有自信,而無名沒有狀師,也沒辦法找到人證與物證為自己洗脫嫌疑,只能任由人控訴。
堂裡眾人眼光皆看向主審官李婉兒,以為她會認同縣令說法,可是李婉兒怒拍衙板,將蔡倫痛罵一頓:“你啊~正是老糊塗!三十年經驗都是白混!得意驕傲!持官凌人!”
此話落地,眾人驚訝,蔡倫更嚇得頭暈暈眩,急忙說道:“誤會,誤會,若有差錯,望公主殿下息怒且賜教……”
“首先,案發的時間就有問題,無名呈詞是正戌時離開太學院府,那他沿小巷快走,到達陳氏家需要半時辰,那正是鄰居聽到呼叫聲的時候,請問蔡縣令——無名打傷陳氏丈夫且撕破陳氏衣服的過程不需要時間嗎?”
“這……”
李婉兒傳召太學府院侍衛及侍童,兩人表示無名申時在書室堂學習,正戌時才離開。
“此侍衛及侍童便是人證,由太學府院到陳氏家就算疾跑,也差不多要半個時辰,根本沒有足夠時間作案!更何況無名有顆學子之心,該離開學府就去作些違背天理的事情!豈不是荒唐可笑!”
極限的時間作案甚是矛盾,而蔡倫年紀大,平日裡偷閒不調查,連太學府院到陳氏家的距離與時間都不清楚,只會聽取些隻言片語斷案,此刻他心裡不安,甚至慚愧。
無名抬頭看著李婉兒,她的樣子很美,同時理智聰慧,辦理事情認真負責。
“請將陳氏丈夫及無名的上衣脫去,我要看看傷口!”
審案繼續,李婉兒令衙役辦事,陳氏丈夫脫掉上身衣裳,胸膛位置有三處淤青,背部有兩道劃傷,另外,無名上身舊傷疤無數,新淤痕十道,通紅滲血。
“為何你背部有刀劍傷?”
李婉兒問道陳氏丈夫,他指著無名支支吾吾講道“……是他傷我……”此刻,太學侍衛彙報:“公主殿下,無名持劍進入太學院府,劍已經被沒收。”
案件峰迴路轉,公堂眾人皆驚歎,議論聲漸大,李婉兒怒拍衙板要求肅靜,再次問道陳氏丈夫:“你為什麼撒謊?是否你提前知道無名會用劍?故意汙衊他?是否你將無名打傷?”
此話令蔡倫驚慌,令衙役嚴刑逼供的人正是他,若李婉兒非要追查,不僅自己丟官職,還會連累整個衙府人員受處罰,他急忙說道:“彙報公主殿下,根據陳氏口供,他與無名相互搏鬥……”
“……荒謬!明明是陳氏二人的詭計,自造傷勢汙衊無名,可是傷勢拙劣,劍傷輕,淤青淺,相反呢,無名的傷勢嚴重,淤痕發黑滲血,倒底是誰重傷誰!陳氏丈夫有能力重傷無名!還會令妻子被霸佔卻無力反抗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