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家莊子免費住宿的考生們,今年報了同一個科,你可知道?”
李隆基放下一個事情,提起另一個。
“明法,他們不適合考進士。但凡心中對自己才華有點信心的人,不會願意到莊子聚居區住。”
李易手上抓了一串煎的豆腐,分析學子的心理。
“你是用降低好處來分辨人?”李隆基似乎明白了。
“他們不想回家鄉,嫌丟人,又明知道待遇下降了像羞辱,還願意過來,實則是走投無路。”
李易說完吃一塊豆腐,等嚥下去,繼續說。
“他們學習已經學懵了,對自己不自信了,若朝廷放棄,他們真就被放棄了。
我藉著宋璟的吏部尚書送禮,把他們安排到免費為百姓訴訟。
在幫助百姓之後,他們對專科非常瞭解,並願意去努力。
考科舉當然選擇明法,至少有個出路,不然怎麼辦?”
“原來如此。”李隆基想起來當初說起這些學子時候的事情,李易當時就說會有安排。
謀劃之深遠,用心之良苦,已經沒法說了。
李易又喝口酒:“他們不是一無是處,專一科才厲害。將來大唐司法要單獨拿出來,他們正好用上。”
“現在也是單獨的。”李隆基想到了御史臺、刑部、大理寺。
“那只是朝廷上的獨立,要地方上司法獨立,地方上刑判依舊是縣尉、縣令來管。”李易搖頭。
大理石和御史臺只針對高官,品級低的七品和百姓,由刑部處理。
地方上去哪找刑部?地方官員的權力太大。
沒有制衡,刺史、節度使、都督都不用說了。
縣令,又管行政、又管意識形態、又管司法。
不管的情況下該腐敗都腐敗呢,管的時候豈不是更腐敗,誰來制約?
李隆基端著酒碗停住:“和陛下要建的救災的部門一樣,獨立,地方管不了?包括審計?”
“對,垂直管轄,不過司法是直接由陛下來管,其他的人無權,大唐第一巡查團可以舉報。”
李易給一大群考明法科的學子們安排好了後路。
誰說他們考上了不如進士科的?要看怎麼用?說給權,就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