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傍晚,雙方才交接完畢,吐蕃人額外拿出來三百多緡,折算那個不好的布和銅錢補的。
這可是三十多萬錢,莊戶們辛苦值了。
於是李易炒了麻油河螺肉,還有一些鹽水煮的河螺。
炒的跟三哥、大哥、嫂嫂吃。
鹽水煮的有殼,給莊子裡的孩子吃著玩兒。
煮的時間足夠長,寄生蟲全乾掉了。
吃這個東西有兩種方法,一種是用牙籤,扎進肉裡,另一隻手的指頭轉動河螺,肉就出來了。
第二種是李易以前小時候吃,用鑰匙後面那個孔,河螺尖的那一端插到孔裡,一掰,掉一截。
把河螺大頭的地方放到嘴裡,一吸,肉就進嘴了。
莊上孩子們選擇的是……兩種齊上。
找工坊,讓製作出來帶小孔的金屬片,然後用竹牙籤插,如此出肉更容易。
之所以不吸,是因為吸多了嘴累,嚼的時候嘴吸麻了,品嚐味道不夠充分。
現在娃娃們吃東西也講究品質了,雖然麻煩一點。
“大哥、三哥,賺到的錢,還是要走工部,魏尚書那裡要多勞累了,幫著說一下。”
喝酒的時候對李成器和李隆基說。
他確實要花出去,二十多萬緡,放在莊子上沒用。
李易不需要用錢財來抬高自己的地位,他是正三品的文散官。
他拿出來好多對農事有幫助的技術,他還在應對蝗災上出了大力氣。
將心比心吧,李易覺得自己若是皇帝。
一年財政收入不到八百萬,京城旁邊有個莊子,今天二十多萬、明天二十多萬。
能不動心嗎?那是錢啊,可以武裝軍隊、修路搭橋。
就像沈萬三……不不不,沈萬三的事情是杜撰。
根據資料顯示,沈萬三活在元末明初的時候,並不是掏錢修城被朱元璋所殺。
“易弟,你是真捨得呀。”李隆基在感慨。
二十多萬緡,剛到手,就要拿出來。
還不是買地、跟人合夥作買賣,是直接扔。
看易弟還有閒心專門炒河螺下酒,就知道他沒把那些錢當回事兒。
“三哥,我就是喜歡賺錢時的感覺,尤其是坑吐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