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紳,字公垂,出自趙郡李氏南祖房,唐高宗宰相李敬玄的曾孫,年輕時和白居易、元稹過從甚密,一起倡導新樂府詩體,代表作為後世耳熟能詳的《憫農》:“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唐憲宗元和十五年(820年)他就任翰林學士,與李德裕、元稹一起被譽為翰林三俊。隨後捲入牛李黨爭,作為李黨重要人物,歷任御史中丞、戶部侍郎等要職。
唐武宗會昌二年拜相,四年因中風辭位。
李紳的好友元稹也是李黨,而另一位好友白居易卻是牛黨,但三人的私人關係並沒有因為黨爭受到損害。
李紳與白居易是同年生,但要小几個月,兩人都比元稹大七八歲,元稹與白居易有吏部制科考試的同科之誼。
唐代中進士、明經後,透過吏部銓選的制科考試能早日授官。
制科考試名目五花八門,元稹和白居易都參加過多次考試,他們同科的是貞元十九年(803年)的書判拔萃科。
三人中只有白居易沒有做過宰相,而元稹的墓誌銘是白居易所寫。
去年,也就是會昌五年(845年),七十四歲高齡的李紳出任淮南節度使。
在他的治下發生一件轟動一時的事,有人舉報江都縣令吳湘擅自盜用官家因公出差的“程糧錢”,並強娶治下百姓顏悅的女兒。
李紳將吳湘的家產估價後作為贓款,論其罪當處死刑。
吳湘是柳宗元摯友韶州刺史吳武陵的侄子,李吉甫、李德裕父子都厭惡吳武陵。
議論此案的人聲言吳湘冤枉,認為李德裕公報私仇,諫官請求重新審理,唐武宗就派遣監察御史崔元藻、李稠複審此案。
崔元藻、李稠經過複查,回奏朝廷說:“吳湘偷盜程糧錢實有其事,而顏悅是衢州人,曾經任青州牙推官,他的妻子也是士族,情況與初審論罪事實有異。”
李德裕認為崔元藻和李稠論事模稜兩可,因私心偏袒沒有給吳湘定死罪,二月,朝廷將崔元藻貶為端州司戶,李稠貶為汀州司戶。
武宗下令對吳湘案不再複審,也不交付有司依法判罪論刑,而是按照李紳所奏將其處死。
諫議大夫柳仲郢、敬晦都上疏論爭,均不被採納。
這件事一直為民間熱議,士紳們都覺得不公,對他們來說做官貪汙才是正常的,武宗因此殺人實在太嚴厲了。
但他們不敢議論皇帝,就把矛頭指向李德裕、李紳。
牛僧孺手指東方,而李紳所在的淮南就在湖南的東邊。
裴度心思敏銳,看到邸報一點就透,立刻明白了牛僧孺剛才動作的意思,就是要以李紳為突破口,拉李德裕下水。
由於李紳已死,根本不可能自辯,所以想如何定案還不是朝廷一句話的事?
牛僧孺終於忍不住支招,可又不願意破壞自己清正的名聲,於是就這樣暗示出來。
不過蒼蠅不叮無縫的蛋,李德裕、李紳這件事做得確實十分跋扈,即便吳湘論罪當誅,也應該走正常程式明正典刑。
事實上李德裕在獨力指揮平定劉稹之後,就有些膨脹了,威勢日重,做了很多過分的事,留給對手攻擊的把柄。
當今聖人(唐宣宗)後來對身邊人說,李德裕在登基大典上每看他一眼,他都感到毛骨悚然,自有其道理。
裴休準備明天就寫信給京中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