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主忽然回過神來,上下打量了李最一番。
“如果我沒看錯的話,你後背揹著的那把靈劍應該是11級的柳葉靈劍,也就是說,你的等級並不高。”
“白皮野豬是15級的怪,你靠這個裝備,不可能打的過。”
“就算打得過,你一個戰鬥玩家,也不可能分割出完整度這麼高的皮。”
“這塊皮子,恐怕來路不清白吧。”
在《靈》中,玩家之間的PK並沒有限制,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可以隨意發動攻擊,死亡懲罰又很大,身上攜帶的物品和裝備都要掉落。
正因為這樣的規則,滋生出了許多專門對玩家下手的人。
顯然,此時攤主將李最當成了這樣的人。
“這是我從白皮野豬的身上剝下來的,你信便收,不信的話,我找別家。”
李最說。
他知道這攤主在擔心什麼。
普通玩家可不能像他能切出80%完整度的皮子,如果真的有上一個,那必然得是高階的專職生活玩家。
而這樣的玩家,一般都是大公會的座上客。
這樣的人在野外被殺死,搶走了東西,所屬公會必然不會善罷甘休。
這攤主若是收了來路不明的皮,各種各樣的麻煩不會少,以他的能力,應付不了大公會的仇恨。
小心使得萬年船,攤主的擔憂,李最能夠理解。
“收,為什麼不收?”
“兄弟,我叫“醋溜爆米花”,加個好友,怎麼樣?”
攤主看著李最,嘿嘿一笑,隨後發了一個好友申請。
“且取濁酒。”
李最點了點頭,接受申請。
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從這方面看,這個傢伙已經具備了做商人最起碼要擁有的東西。
“不錯的名字。”
醋溜爆米花誇了一句。又說。
“濁酒兄弟,你剛剛說你的這個皮毛,是你自己剝的,那你的百獵莊技能等級,應該不低吧。”
爆米花看著李最,認真的問著。
“還行,不是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