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天的廝混後,第二天一早餘飛鴻準備回國了。
原定的半個月小假期因為路平安這邊的延遲,最終只剩下一天。
這也夠了,放鬆完,可以好好談正事。
來到頂峰,和瓦茨見了面。
首先是關於《電鋸1》和《原始碼》的分賬。
路平安在兩部電影上總計收入5100萬左右,稅前的。
其中《電鋸1》佔了大頭,因為全球票房最終定格在1.28億,其中有很多是分賬的。
《電鋸1》的碟片也已經開始發行,收入預計也會不錯。
而在打款方面,瓦茨還算靠譜,沒有給他設定難關,如今70%的錢已經到賬,並在前些日子被項國強注入股市。
這就給接下來的談判奠定了不錯的基礎。
接著雙方聊起了《電鋸2》的事。
路平安這邊也直接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要入股你們公司。”
瓦茨聽後,並不覺得驚訝。
其實用股份吸納路平安就是他一開始準備好的方案之一。
股東們也希望吸納路平安作為合夥人,這樣的話,《電鋸》版權至少不用跟之前二八開那樣分了。
然後忽悠忽悠,實現徹底繫結。
所以這次談判也算是一次雙向奔赴。
只是在具體股份談判環節,雙方有不小的分歧。
路平安不想只拿一點點股份,至少得要30%,也就是擁有大部分的權利。
小股東+導演,還有專案主導權,安全得很。
再多的,比如超過50%,他可不敢拿,這裡畢竟是老美。
而且真要全控股,肯定也不會花這麼多錢只空庫一家電影製作公司,院線才是最好的選擇,院線和製作公司不一樣,一個是實體,一個是文化產業,保護力度不同的。
所以入股頂峰,可以理解為只是借個殼,讓路平安在好萊塢有根據地。
頂峰現在沒有上市,目前為止只做出過寥寥幾部賺錢的片子,其中《電鋸1》也只佔了兩成。
所以估值也不高。
路平安真要入股,實際上花個一兩千萬美金其實就能做到。
而瓦茨和股東這邊卻比較猶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