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第三個地方,就是之前提到很像葉問教拳的天台所在的街道。
沒錯,這一次跟之前的兩個地方一樣,財大氣粗、腰纏萬貫的林大包租公也是把這一條街上的所有樓盤給拿下了。
當然,他並沒有將這些租戶都趕走,畢竟他可是立下了一個要當最靚包租公的flag的。
另外一個原因,他需要等葉問來到這裡租借天台,只有把天台租給葉問。他才有完成任務的機會不是。
說起來也就三個地方而已,但事實上要買下這三個地方也花費了林宏不少的心思和時間。
有人說,只要有錢,什麼都好辦!
其實並不是的,林宏現在就體會到了就算是非常有錢,也不一定什麼都能辦妥的感受,最起碼,用錢買不來時間吧?
在這個年代買個地盤跟其他年代一樣,都需要跟政府打交道。
若是對方是中央的話,林宏自信還可以說熟悉流程,走上一走。
但對方卻並非中央,而是港英政府,林宏頓時就抓瞎了,港英政府的行事流程和相關規定,他可並不瞭解。
於是,為了解決問題,林宏找了一個比較出名的律師事務所來全權負責這些業務。
最終,在有律師事務所的幫忙下,所有的事情前前後後還是花了一個多月才搞定。
這一個多月裡,林宏可謂是備受煎熬。
首先,花錢如流水。
到目前為止,他花出去的錢已經高達四十三萬,要知道,現在可是四五十年代啊!這港元的購買力還是非常強的啊!可就是這樣,卻還是花了這麼多。
其次,看書面文字看到眼發慌,什麼轉讓租讓協議、什麼同意文書,這些檔案疊起來都得有人高。
而且這些東西還必須全都得看,早上沒看完,晚上接著看,幾乎是沒日沒夜的看,最慘的是看完之後還得籤,直至簽到手抽筋為止。
最後,還得宴請這位達官,邀約那位顯貴,這種人文交際更是讓他煩不勝煩,而且面對的還是一群洋人。
面對洋人,林宏要不帶上一個翻譯,被人罵了,都還以為別人是誇自己呢!
沒辦法,誰讓林宏前世的時候對英語實在無感,學的那叫一個稀碎,連散裝英語都算不上。
不過,遭罪確實是遭罪了,但這一個月下來,林宏倒也是有了不少的收穫。
比如他的英語提升了好幾個檔次?
比如他現在終於弄明白了四五十年代從港英政府手裡弄一個地盤要走怎樣的程式?
再比如,他現在認識了不少港英政府的相關高官,自身的地位有了一些提升?
林宏也只能用這些來安慰自己了,畢竟自己這一個月來的努力、付出,總得獲得一些看的見的收穫不是?
“林生,目前所有的條款都已經確定了,我們的合作也就到此為止了,希望以後如果有什麼好的合作機會的話,請優先考慮我們事務所。”
一個面白無鬚,鼻樑上掛著圓形眼鏡,穿著一身筆挺西裝的年輕人微笑著淡然開口。
他的氣質很特殊,穩重如山的沉凝儀態讓他年輕的臉龐彷彿泛著光,那是一種自信的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