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小說完本了,有很多話想說,卻不知道該說什麼。
仔細想想,也寫了挺長時間,想當初我剛寫這本書的時候還沒有女朋友,還沒有結婚,還沒有孩子,嗯,當然,現在依舊沒有。
總而言之這本書是我第一次順利寫完的小說,嗯,感觸當然是非常多,三百多萬字,我寫了大概一年多吧?
具體時間我也記不住了,沒辦法,心就是這麼的大。
好了,關於這本書我也不想再多說什麼了,因為在寫書的時候,我才發現了自己的風格。
我,是不可能一直搞笑下去的,也更不可能一直悲情下去,因為這倆者對我而言,必然是共存的。
我的腦袋或許是一個非常神奇的腦袋,因為我想的東西經常不太對勁,大概我的腦袋一半負責搞笑,一半負責悲情吧?
有的時候明明是在寫搞笑,可腦子裡自然而然就出現了悲劇的一面。
就比如說這本書吧,實話實說,我是在寫到二十多萬字時就已經看到了最後的大結局。
是的,二十多萬字的時候我正在寫搞笑,而且在那之前,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寫一個怎樣的故事。
可就是某一天,我的腦子裡忽然開始自動放電影,自動放這本書的全部過程,一幕幕,全都在我的腦海裡出現。
所以說,我從來都不是在寫故事,我只是在記錄故事。
另外讀者群我已經解散,並且以後我都不會在建讀者群。
對於我來說,沒有讀者群是一個解脫,好了,我就乾脆點,我不想被外人干擾,好了,在乾脆點,愛看就看,不愛看就滾,我伺候夠了,低三下四陪笑臉也陪夠了。
怎麼樣?是不是有點意外?但沒辦法,逼出來的,我也想天天開開心心的,可不行,你們老是在逼我,老是在折磨我。
別跟我說什麼開玩笑,這種惡意的玩笑有多遠還是滾多遠,並且開的已經夠多了。
其實現在想想,以前我真賤,賤到了一定程度。
所以以後,我只會一個人寫書,我不會在聽取任何意見,不管是好評還是惡評,我都不會在聽取,我只會按照我自己的想法來,我只寫我自己想寫的故事。
話可能有點重了,還是和諧點吧。
願意看的人就看,我儘量保證不會讓你們失望,不願意看我也不管,很簡單,把我的書收藏取消,從你們的書架上徹底清空。
知道為什麼這麼幹脆嗎?因為我要一個好心情碼字。
我不想因為別人的一句話,從而難受一整天。
確實,這樣不太好,但我已經忍夠了,所以,讀者群這種東西就隨風消散吧。
誠懇的說,聽不見讀者的評價是比較不好受的,因為辛辛苦苦寫出來的東西沒人評價一下,作者本人也就是我,肯定會感到淡淡的失落,可也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