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包是母親留給雲凡唯一的東西,自然是不能一併賣給對方,畢竟在雲凡心裡,這個荷包是無價的。
雖然雲凡的要求略有些奇怪,但金大萊並沒有多過問,畢竟這只是一個在普通不過的荷包而已。
“客人是要皇票還是金鈔?”金大萊問道。
“皇票。”雲凡回道,金鈔是什麼東西,他哪裡知道,自然不能要這種稀奇古怪的東西了。
“這是客人的皇票,請收好。”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拿回自己的荷包後,雲凡便向金大萊告辭離開。
18萬皇票雖然到手,雲凡卻沒有得意忘形,他深知小兒持金過鬧市的道理。
小兒持金過鬧市,小兒無罪,持金其罪。
在這地下商會之中,暗藏著許多未知的危險,而云凡此時的修為並不足以應對,若是不經意被有心之人盯上,必然難逃其手。雖然剛剛得到了對於雲凡來說的一筆鉅款,但是隻有懂得財不露白才是最有把握的生存之道。
大福倏然從雲凡的頭上跳到地上,笑眯眯地對著雲凡說道:“你現在也算有錢了,我們倆分頭行動,你自己去搞那假名牌,應該花不了多少皇票,我自己在這附近逛逛,幫你搞些東西回來......”
說罷不等雲凡回應,大福的身軀便緩緩隱去,消失在了雲凡面前。
雲凡撇了撇嘴,無奈地看著大福消失的身影,只好自己一個人去找尋能夠製作假名牌的攤位。
名牌,由太古石製成,在滴入血液後,便會生成專屬的名牌,一般用於查閱身份和接收皇族官方的情報通知,其中就包括王族的官方通緝榜單——伯懲令。
人族四界中的城主在向王族繳納供奉之後,都有權利向自己管轄的常住居民發放名牌,從而鞏固自身的統治,人民領取自己的名牌並不需要單獨花費皇票,不過仍有個別另有用心之人常常偽造多個身份,於是便給了某些人可乘之機用以謀利。
地下商會製作的假名牌自然也是由臨荒城中外流的太古石為基,只是唯獨缺少了特殊的術法加持,使得假名牌不能正常接收來自王族的情報通知僅此而已。
所以在這地下商會之中,製作假名牌的攤位並不罕見。
在僅僅只花費了1000皇票之後,雲凡便擁有了屬於他自己的假名牌,不過雲凡同樣沒有使用自己的真名字,而是取了一個叫做“範雲”的假名,為了保險起見,註冊城池也是登記的八合城。
從此人族之中,又多了一個叫做“範雲”的人,卻無人真正知曉範雲是何許人也。
雲凡暫時擺脫了“野蠻人”的窘境,來到地下商會的目的也就此完成。距離天亮還早,大福也沒有任何動靜,雲凡只好繼續在商會中閒逛。
先前一心只想著將地金出手和搞到假名牌,沒有仔細觀察這地下商會的攤位。遍巡之後,雲凡才發現這看似平靜的地下商會,實則能夠交易的物品遠遠超乎了雲凡的想象。
“客人,要兵刃嗎?”一名青袍男子來到雲凡身邊低聲問道。
“暫時不需要。”
“這可是從王族執法隊流出的特殊兵刃,有特殊元晶強化過的兵刃,客人不感興趣麼?”
元晶強化,先前雲凡有從丁三豐那裡得知元晶的作用除了可以用於為行進器提供能源,再有便是可以用來強化兵器和防具,不過此時的雲凡並無興趣,執法隊流出的兵器,他哪裡敢買,就怕自己有命買也沒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