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佔卑通商條約》簽訂。
5月5日,《沙璜碼頭建設商約》、《沙璜英商碼頭自治管理協約》簽訂。
透過這一系列或平等,或帶著隱性不等的條約,星島共同體拿到了沙璜臨近海域及一整片平整的灘塗,等若把馬六甲海峽的半個入口收入囊中。
6月3日,荷蘭東印度公司以調停的名義入侵霹靂王國,霹靂王避難柔佛,馬來半島的戰火愈發激烈。
6月16日,皮爾斯與法、俄同盟在葡、荷同盟的邀請下共同組成調停使團。
五商會使團拜訪皇城麻坡,要求馬來半島諸國停止戰爭,要求柔佛王國接受葡萄牙商人的建議,開放星島。
柔佛王要求荷蘭東印度公司退出霹靂王國,支援霹靂王歸政,談判破裂。
6月17日,調停使團宣佈柔佛王國為【半島戰火紛爭之源】,柔佛王為【人類和平正義之敵】,共同宣告【將以商人之本對抗邪惡,維護馬六甲之商貿順通,保護歐洲商人之生命人權】。
6月27日,五商會聯合艦隊不宣而戰,30分鐘覆滅柔佛海軍,海岸炮臺投降,聯合艦隊炮轟皇城麻坡。
6月29日,柔佛投降。
7月1日,五商會、葡萄牙、荷蘭、柔佛、霹靂、亞齊、吉打使節在星島和談,會議持續2天,與會代表共同簽署《星島和約》,共計十七條六十四款。
其主要內容包括:
尊重荷蘭東印度公司對霹靂王國的佔領狀態,允許霹靂王還政,與荷蘭東印度公司共建政府。
尊重葡萄牙、亞齊、吉打三國對本國損傷的要求,柔佛需承擔本次半島戰爭的全部責任,向葡萄牙支付價值五萬鎊的戰爭賠款,向亞齊、吉打兩國各支付價值兩萬鎊的戰爭賠款。
尊重柔佛王國對星島的行政權與領土權,同時為了保證各國在馬六甲自由航行的權利,五商會以四萬鎊集資購買星島及附近全部島嶼、海域。
尊重商會建設、經營私屬土地及海域的權利,但一應行為不得妨害自由通航,不得設立稅卡,不得駐紮軍隊,不得驅逐土著離島,不得阻礙柔佛王國行使行政權利。
《星島和約》的簽署幫助德雷克商會取得了島上五分之一的土地,同時徹底改變了島上的政治生態,由原先荷蘭享受重大話語權的弱管改變成商人自治、多國共管。
如果僅有星島,這種僅讓荷蘭付出的改變必然無法得到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認同。
但皮爾斯提前讓埃迪拿下了馬六甲入口的沙潢海灘,沿用星島共管自治的原則,也讓原本單方面的變革帶上了隱性的交換的味道。
英國透過馬六甲出口的星島成功染指東南亞,荷蘭則透過沙潢和陰謀搶佔的霹靂王國在馬六甲入口占得一席,成功觸及到印度洋的商路。
“這是皆大歡喜。”
皮爾斯把玩著手指上那枚雕有柔佛國印的翡翠戒指,總結得一臉淡漠。
“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