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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03年4月(2) (3 / 4)

直到崇樹衝過來抱住了我。

隨後學校介入,再來是JC。

我被我爸帶回了家,等待處理結果。

出人意料之外的是,我爸沒有揍我。興許是因為我早已經鼻青臉腫,他不忍再來苛責。

爸媽甚至沒有問我為什麼打人,而且下手那麼狠。

我媽一直掉眼淚,而我爸則是抽著煙沉默不語。

打人是不對的,但我並不後悔。如果下一次鄒龍還在我面前罵那句話,我一樣揍他。

但不知道為什麼,我還是淚流滿面。

淚水打溼了我的日記本……

2003年4月27日 晴

最後事件的裁定結果是,私了。

我們家賠了兩萬塊的醫藥費,然後學校低調處理了這件事,只給了我一個記大過的處分。

我爸告訴我,如果再有下次打斷你的腿。

這次我媽沒有幫我,而是無奈地告訴我,孩子,你上大學的時候看來是買不了電腦了。

電腦什麼的我不在乎,我開心的是我最終沒有被開除,沒有進少管所,沒有離開崇樹和沈思嘉。

回到學校,我發現同學看我的眼神變了。

以前我如同一個透明人一般,除了在崇樹和沈思嘉眼裡我是真實存在的以外,其他人從來不會對我這樣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有所反應。

但現在不一樣了,從他們的眼神裡我看得出來,他們開始有些畏懼我的存在。

如果是在以前,我會不習慣,我會感到苦惱。

但現在我不會。

崇樹說,你現在真成名人了。

不,我是惡人,我說。

2003年4月28日 晴

鄒龍被我揍進了醫院,這樣的事情不可能避開劉傳楓這樣的人物。

我一直在等待他來找我,也做好了挨頓暴揍的準備。

他果然帶人來找我了。

崇樹擋在我身前,

楓哥,請放他一馬。

劉傳楓沒有理他,而是走了上來,朝我鞠了一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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