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事情鬧大了,下面的執行者,固然要受到處罰。
作為主官,同樣需要承擔責任。
“大人教訓的是,下去之後我們定當全力以赴,不放走任何一名反賊!”
見李牧發火,鄧百戶當即保證道。
要各奔東西,但現在終歸是還沒離開。
此時惹惱上司,可不是什麼好選擇。
萬一搞出點兒波折,影響到了升遷,那哭都來不及了。
“你們下去吧!”
敲打完後,李牧當即揮手說道。
一動不如一靜,不光對下面的人適用,對他自己同樣適用。
兩淮地區的反賊實在是太多,朝廷通緝令上的反賊頭目,都高達三位數。
物以稀為貴,任何東西數量一旦多了,都會變得不值錢。
抓捕叛逆,對底層官兵來說是大功一件,但是對軍中將領而言已經是可有可無。
全力緝拿亂黨,不是為了立功,而是政治需要。
成果大小不重要,關鍵是讓朝廷看到,他們在為大虞鞠躬盡瘁。
……
“老爺,京中送來了家書。”
順手從武大個手中接過書信,開啟之後嚇了李牧一跳。
自己啥也不知道,就通知被定了親。
早就聽說了封建包辦制度,這次算是親身領教到了。
拒絕是不存在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是正常議親的流程。
父母不在了,叔伯出面安排,完全符合禮儀流程。
就算鎮遠侯不安排,家族中的其他長輩,也會出面運作。
作為當事人,李牧自己的話語權,反而是最低的。
如果不是因為孝期,他早就被定了親。
按照大虞的習俗,男子的結婚年紀,基本上都在16——20歲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