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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改) (2 / 3)

其實,凌芊初才懷孕初期,照樣上班,下班了也做飯,宋明航這個著急,也沒有什麼用,回到家,凌芊初的飯菜都端到桌子上了。

“我還說要回來做飯,你先做了。”

“我下班比你早,所以就先做好了飯菜了,你回來就可以吃飯了。”凌芊初說。

“你可以懶一點點的,畢竟你有了小寶寶嘛。”宋明航回道。

“還小,沒事,大一點動不了,就該你做。”

“也對。”

……

懷胎十月,生了第一個孩子,一個小男孩。

宋明航想了很久很久,才想出了一個名字,宋予謙,凌芊初的“芊”,就是謙,同音字,而予是給予。

就是宋明航都給了凌芊初。

兩個人的故事,延續下去了。

一家三口,還有一個小丫頭。

凌芊初開始寫一本書了,人物的原型是自己和宋明航,故事是虛構的,但是也真實。

她隨便連載的,沒有和粉絲們說,因為不想讓別人發現這個事情。

但是,這本書火了,大家才發現,寫書的人,是凌芊初,這是她和宋明航的故事來著。

這樣的愛情,這樣的一家三口,是為人所羨慕的。

凌芊初想了一個很短的故事,想寫出來,給大家看這個故事。

所以,就在某一天,她在自己的微博上,寫下了那個故事。

她寫道:

景陽市的某個街角,開著一家名為“初味甜品”的鋪子,鋪子的左邊賣著各種甜點,鋪子的右邊賣著各種甜飲。

有一個女孩子,喜歡鋪子裡面一款口袋麵包,幾乎每一週都要來三次,只是為了買到那一款口袋麵包。

鋪子的招牌旁邊和每個包裝袋上,都印著一個女孩子,穿著森系長裙,手裡拿著一枝包裝精美的玫瑰,女孩喜歡這一切。

女孩總覺得,包裝上面印著的東西,似曾相識,卻不曾相識。

每每聽到鋪子的店員為新來的顧客講述鋪子背後的故事,總覺的像極了當初自己和那個人的故事,可是這個故事裡的女孩子,被這個男孩子惦記著,開了這家店鋪,可她卻沒有那份幸運。

當有一日,她應酬喝的難受,搖搖晃晃出來時,遇到年少的那個人,卻滿臉的錯愕。

曾經的少年,牽著年幼的小女孩,嬉笑而過,不經意的回頭,望見她,亦為錯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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