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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4章 得十錢而不死 (2 / 3)

可在漢京,卻很少看到乞丐。

基本上,都還是能維持溫飽。

雖說漢京生活成本高,但朝廷在城郊建有許多廉租房,房租很便宜,配套的設施卻不少。

有學校有醫院,還有配套的公廁和澡堂,甚至有專門安排人做衛生清潔。本來應當是貧民區的城郊廉租房區,卻很乾淨整齊,也治安良好。保甲制度下,大家都盯著鄰居,誰要是有不法行為,會馬上被上報。

而人如果能維持溫飽,誰又願意去做偷雞摸狗的事情呢,大家也願意活的有尊嚴。

孩子們送入裡坊學校讀書,大家們週末甚至也去學校聽講課傳經。

“在漢京,一人一天最基本開支差不多二十文錢。”柯慶告訴張超。

不少官吏士兵讀書人,都已經開始習慣三餐,但還是有不少普通百姓依然習慣兩餐。

人日食米一升,歲衣絲一匹。

如果是家庭條件好的,一日三餐,一天可能要食米兩升。但如果條件普通點的,一天只吃兩餐,一天才吃一升糧。

而朝廷僱工做役,標準口糧是一天兩升糧。

朝廷給秀才、舉人、國子監生員們的糧食補貼,也是一天兩升。

而朝廷給上京番上宿衛的府兵和禁軍士兵的口糧,同樣是每天兩升。

一人一天吃兩升看似很多,但對於青壯來說,確實不多。尤其是這個時代普遍是缺少副食油水,兼之體力勞動較大的情況下。

對於普通百姓之家來說,均合一下,人均一天一升到一升半左右。不過光有糧不夠,還得做成飯。因此薪炭、油鹽醬醋茶這些也是要的。

大唐有對孤寡殘疾的救助政策,每月會給這些人發放口糧。標準就是每天二十錢最低保障補助。

遇災情,對災民也是這般求助,日給二十文。

這二十文中,十文是用來買糧的,剩餘十文是其它生活必須品。

飢窮之人,日得十錢之資,升合之米,則不死矣,這就是朝廷低保的標準。

這個低保政策,也還是當初張超一力推動的,對於那些人,張超認為朝廷有義務責任去救助他們。

這些人多數是老弱病殘,又沒有家人,他們也不可能移民邊疆,留在地方上也不能自力更生,若朝廷不照顧他們,這些人就只能等死了。

朝廷還開有養老院、孤兒院、救濟院等,對裡面收養的這些人標準就是日給米二升、錢二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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