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庸調製度規定,王公貴戚,品官勳爵,和不定居的商賈等都有一定的免除特權,而李超卻是準備皇帝以下,不論王公貴戚,品官勳爵,一律都要交稅戶稅和地稅,沒有田的商戶,也要按資產分戶等,交納戶稅和地稅。
“地稅畝稅二升,以田產多少定納稅數額,有多少田就納多少地稅糧。”
末了,李超又對李世民加了一句,“無上限!”
“地稅之糧,不可以錢代納,非災荒之時,不得開倉取糧。”李超再加上一句。
義倉原本就是為賑災儲糧,因此目的是非常明確的,是備糧防災的,這些糧食屬於戰備救災用糧,平時不能動用的。
這次大災,糧食儲備上朝廷吃了大虧,因此上下都意識到糧食的重要性。
李超提議把義倉糧直接改為地稅,納入朝廷的稅收系統,就是為了把這些糧食的重要性提升。
歷史上,唐朝天寶年間,糧食儲量大增,一度達到極可觀的數字。
史載:唐玄宗天寶八年,天下儲糧米9606萬石,其中義倉6317萬石,佔了65%以上,地稅的財政地位日益重要。據史料記載,唐朝開徵地稅後,用義倉賑濟貧民達106次,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
不過地稅在唐朝歷史上,一度都是有上限的,雖是按畝徵收,但也曾經一度有個幾石的上限,一般來說,一畝二升,百畝不過兩石,上限五石,實際上就是兩百五十畝地的上限。超過這個數字,其實是不用納地稅的。
而李超打算一步到位,不設這個上限。
有多少田,那就納多少地稅,其實一畝二升,這個稅率很低,在唐歷史上,後來這個地稅額不斷的升官,翻了幾倍。
李超家有田地數千頃,有幾十萬畝地,如果一畝二升地稅,設上限的話,一年不過納稅五石。不設上限,卻得納地稅幾千近萬石,這就是差別。
到了唐代宗時期,地稅糧已經不再是賑災專用糧,而成了通用,糧食被大量挪用。甚至稅率也大大增加,還分夏秋兩次徵收。豐稅上田畝稅六升,下田畝稅四升。秋稅上田畝簡略五升,下田畝稅三升。
從最開始的一畝二升,到了後來已經一畝近一斗了,翻了好幾倍。
天寶後期,地稅糧一年達到一千二百餘萬石。
如果現在朝廷開徵地稅,一年也能有千萬石地稅糧入倉,儲存備戰備荒,那麼只要幾年下來,倉中就有幾千萬石糧食,再有災荒,也不用這麼手忙腳亂了。
李世民翻身坐起,眼中滿是興奮之色。
一個戶稅,年增收一千餘萬貫,一個地稅,一年又能增收一千多萬石糧食儲備。
這幾個數字,讓李世民無比的興奮。可他也知道,戶稅開徵,會得罪豪強地主們,甚至也會讓普通百姓不滿。而如果把原來的義倉糧改為正式的地稅,還取消按畝徵糧的上限後,越會的會得罪那些地主豪強們。
可朝廷赤字這麼大,處處要用錢,這筆稅錢和稅糧,真的讓李世民很在意。
“此事需從長計議。”
考慮了半天之後,李世民終於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