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朝廷不管這些,明年繼續發鹽引,鹽商們就算手裡還有鹽,可如果不買今年的鹽引,不納稅,那今年就不能賣鹽。
這種明顯的坑爹行為,不知道讓多少鹽商罵娘不止。
跟後世明清時的鹽政相比,這完全是反著來的。後世那時,搞的是劃區銷售,每個鹽商拿到的鹽引,其實就是一個銷售區。鹽商們就是區域經銷商,要賣鹽,先要買鹽窩,取得區域經銷資格,然後買鹽引,去領鹽。
但當時也搞超發鹽引,但朝廷的鹽場產鹽卻不足。主要不是真的不足,而是許多鹽場的鹽都偷偷的賣給鹽商,充當了私鹽。
結果就是朝廷一邊大量超發鹽引,於是鹽商們拿著鹽引,得排隊去領鹽,有鹽引沒鹽。另一方面呢,鹽商們跟鹽場勾結,低價買那些不納稅的鹽,自己販私鹽在自己的片區裡銷售逃稅。
反正,都是坑爹的。
“趙國公,跟你透露個訊息,朝廷已經打算鹽稅調高。”
李超皺眉,“調到多少?”鹽稅這東西,其實就相當於變相的人頭稅,這種稅是最不科學最不公平的,因為不管財產多財產少,都納一樣的稅。而稅收的核心本質,本來應當是財產多的多納稅財產少的少納稅。
“朝廷計劃把鹽劃區銷售,每一道為一綱,實行綱鹽制。每綱鹽引為十萬引,每引一百二十斤,價六貫。另賣鹽需要窩本,每引窩本折一貫二。”
李超算了一下,坑爹啊。
原本武德初時,鹽是不專賣的,就是個普通商品。鹽價比糧價確實高,但也沒高到離譜的價格。後來朝廷搞鹽專賣,漲了不少。
可現在朝廷更離譜了。
一引一百二十斤鹽,價六貫,還要加一貫二的窩本錢,實際上就是一引鹽要七貫二千。一引一百二十斤,一斤要六十文錢。原來一斗都不要這麼多錢,現在一斤就要六十文了。
而且按朝廷以前的尿性,肯定要是超發鹽引的,這意味著最終風險還是要轉嫁到百姓身上。要知道,這六十文一斤還只是朝廷的批發價,最後鹽商賣給百姓,肯定還要加價。
這回朝廷漲鹽價了,於是把鹽稅直接加到鹽價裡了,因此鹽商不用再交鹽稅,可是現在卻搞了鹽綱,搞劃區銷售。
不能像以前一樣自由的賣鹽了,得先取得窩本,也就是區域經銷商資格,有了資格才能賣鹽。窩本不便宜,攤算到鹽價裡,一斤鹽得十文錢。
不過如果真按朝廷這個方法賣鹽。
一斤發售二百萬引鹽,一引鹽七貫二,一年就是一千四百四十萬貫錢。若是朝廷再超發,一年一千五六百萬,甚至是一千七八百萬都可能。
而大唐現在有五千萬人口,攤下來一人一年平均也才不到五斤鹽。
可朝廷一年卻因此創收一千五百萬貫食鹽收入,哪怕這鹽從百姓手裡收上來也要本錢,可一年純利千萬貫還是有的。
原來朝廷一年鹽稅也就兩百萬左右,等於一下子翻了五倍啊。
李超也不由的佩服朝廷裡的這些人了,一斤鹽六十文錢,甚至七十文錢,他們不怕百姓罵娘啊。
而且把鹽價搞的這麼多,真不怕別人鋌而走險賣私鹽啊。
賣私鹽,簡直是一本萬利啊。
不過越是如此,李超對於經營鹽場越沒興趣,新鹽政下,其實就是逼著鹽商去搞走私。
“戴公,還是談談其它的條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