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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減租 (2 / 3)

而他們本身還得承受租庸,租庸是不管你種多少地的,反正你家有幾口丁,就得交幾丁的租庸。

一年每丁納租二石、絹二丈、綿三兩,還得服免費勞役二十天。

若是一人能均田百畝,這個租庸調平攤下來倒是不高,可實際上卻很少能分到這麼多田地,尤其關中地區,越發如此了。趙家一丁才分二十畝地,趙老爺子家有十多口人,卻只有四個成丁,全家的田才八十畝,一年向官府納的租就得八石、絹八丈、綿十二兩,還得各服二十天免費勞役。

這個服役,只是服役時間,路上行程花費的時間和盤纏糧食等,都是不計算在內的。

這個負擔已經很沉重了,光靠趙家的那八十畝地,又要種桑麻又要種糧食,本就收成不多,交完租後更沒剩下多少了。

租官上的地,又得交一份租,還是三七分的高租。

趙家十多口人,不論男女老少都得下地幹活,可一年到頭來,連溫飽都很難。

地租六成,牛租一成。

張超聽了直搖頭,這租子真狠啊。朝廷還說畝租不過六鬥,可徵收七成的租,可不止六鬥啊。

光租個牛,都得交租一成,太高了。

張超覺得這樣剝削太重了,以前是官田,百姓當然沒有辦法,有怨氣也懟不過朝廷。但以後這地就是張家的了,若還是這麼高的租子,那張家在地方的民望肯定不行。

張超對老爹道,“我覺得這個租子有些高,以後咱們自己的地出租,不能這麼收。”

“你說收幾成?”

“爹,我覺得還是直接訂個定額租子,然後跟鄉親們簽下契約。不管他們收成多少,咱們只按契約收租。平時咱們也不干預他們耕種,這樣也方便鄉親們自己耕種。”

老爹點點頭,他現在已經越來越信服兒子的話了。

原來張家的那三十畝地託給柯家代種,一年也就是隻收二成糧食。這是非常低的,也是很少見的,不過那算不得是正常租佃,只能算是請人幫忙吧。

以後張家幾百畝地,肯定不能再只收二成了,真收二成,那豈不成了破壞行情。

“咱們就定個每年每畝五斗粟租子。”

畝收五斗粟,算是較低了,折算下來連收實物的五成租都不到。灞上也是關中平原地區,畝均收是在一石以上的,但兩年可三收,而且種的也不全是粟還有麥等價格稍高些的糧食。折算下來,張超等於把原來的地主佃戶七三分成,變成了地主佃戶三七分成。

現在張超打算跟佃農們籤契約,不管他們種什麼,也不管他們一年幾種,都統統畝收五斗粟子。

“五斗粟還包借他們牛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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