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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日進數千 (3 / 3)

天亮了,張超他們也把兩千個饃給準備好了,都用鋪著麥桔的柳筐裝著,上面還蓋了襖著保溫。

老爹給大家分了個工,柯小八和柯十三一組,柯山柯五一組,王叔趙叔一組,老爹和張超一組,每組帶五百個饃饃。

老爹和張超去長安,而其它三組則分別去寧民縣、玉山和藍田三縣城裡推銷。

約定好這次主要是上門向各個飯店酒樓驛館推銷,順帶也在街市上散賣,儘量打出黃饃饃的名頭去。

為了鼓勵他們的積極性,張超先給他們六人每人發了一天的工錢。一人一百文錢,一文不少,就當是昨天做一天饃饃的錢。還跟他們說好了,今天出去賣饃饃,回來也一樣一人一百文。

趙叔王叔和小八小十三四個都是官上差到老爹身邊差使服役的,因此本來是不用給他們工錢的,但張超給了,老爹也沒反對。他們四個推辭了一會,最後也興高彩烈的收下了。

至於柯山柯五兩個,倒很聽師父張超的話,讓他們收下也就收了。

不過拿到了一串黃澄澄的銅錢,效果還是很明顯的,六人明顯積極性更高了。

不過對張超來說,這個錢本來他都已經是算入成本之中的,並不影響最終利潤。而且一天給三升糜子面的工錢,他覺得其實很便宜了。花點點錢,讓大家有如此高積極性,很值得。這可是自己的元老員工啊。

張家溝離長安城只有三十里。

不過在這個時代,這三十里沒有車沒馬,只能全憑一雙腳走過去。張超和老爹一人還背了二百多個饃饃,連筐一起也二三十斤呢。

老爹背上筐,沒帶自己的鐵槍,只挎了把橫刀。

府兵是有資格挎刀出行的,沒有人能為難。

“老爹,你現在也是個武官了,咱回頭賣饃賺了錢給你先買匹馬。”

“這個不急,賺了錢先把新窯弄好咧再說。”

揹著近三十斤東西,老爹卻輕鬆如空手。

晉升為了隊副,老爹其實已經有資格得到朝廷給他配馬了。不過朝廷按慣例是不會直接給他馬的,而是直接給兩萬五千錢。這筆錢就是買馬錢,老爹得自己買馬置鞍等。以後每月,還會有一筆馬料錢補貼。

現在的物價,兩萬五千錢不多,但還是能買到一匹馬的,不過只能買到比較普通的馬。如今大唐跟草原的突厥人關係還是不錯的。

大唐起兵,就跟突厥人是達成過協議的,協議內容有些屈辱,向突厥人進貢錢帛得到突厥人的支援,用金錢子女換突厥人的戰馬和騎兵支援。而且突厥人到了中原來打仗,打下來的地方錢糧人口都歸他們,只土地歸大唐。

屈辱的協議,可當初為了能夠與隋末諸反王們爭奪天下,也唯有如此了,當時跟突厥人達成協議的並不只李唐一家,而是許多家。突厥可汗效仿當年隋文帝楊堅,也想利用中原漢人內亂,然後扶持漢人各地諸侯樸互爭鬥,讓中原一直分崩離兮,而突厥人好坐收漁人之利。

因此現在每年都有大批的突厥馬流入大唐。

去長安比回張家溝輕鬆,因此有好長一段路都是下塬,走的下坡路輕鬆不少。

走了小半天,長安已經在望了。

張超不由的激動起來了。

“大唐長安,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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