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權之便,撤掉了路希平的數百萬各大音樂平臺的推廣;
調動全公司的資源宣傳你的好女兒,同時還把整個公司將近三分之二的經紀人調到江城,給予自己女兒便利;
從進入公司到現在,一點業績沒漲這尚且不說,還花費了鉅額的資金捧紅自己的女兒,一個根本不屬於公司的藝人!」
「不僅如此,她拿出來的那首華夏少年說,隨便找公司一個歌手唱,那不是直接起飛?
現在,白白送給華志娛樂一個大蛋糕!
褚榮旭他一個人因為這首歌,搶走了我們多少資源,你知道嗎?
給公司造成了近億的損失!!」
「說輕了,叫做公私不分,往重了說,這就是犯罪!」
這一場的股東大會,似乎只是對林德華的批鬥大會,細數林德華為林蘇做的荒唐事情!
「單單少年華夏說,這麼大的一個IP,全讓你親自捧紅的人,送給了對家公司!」
「那可是全球範圍內的一個宣傳影片啊!!」
「而且就在剛剛華志娛樂宣佈拿下了聯碩牌子的宣傳曲,已經全球推廣的廣告代言!」
「簽約費雖然只有五百萬,但是閃光少女所帶來的價值,完全是無法估計的!」
「據此,我強烈的要求,撤掉林德華的總裁位置!」
林德華微微的點頭,面上沒有絲毫的表情。
也才五百萬吧?
蘇蘇的那首歌可是簽約費三千萬啊!
「還有嗎?」
「當然,你為了一己之私,讓公司的宣傳部,專門為林蘇服務,這一個月內,公司藝人上線的電影,電視劇,乃至歌曲,宣傳幾乎處於停滯狀態,讓公司的虧損,達到數百萬!」
「這還沒說,宣傳到位的話,作品給藝人帶來的附加價值!!」
林德華忍不住打了一個哈欠,「所以呢?」
「各位股東們,投票吧!」
「我強烈建議撤掉林德華的總裁位置!!」
奈斯,第一次體驗到稽核的威力,改了許多。
排名還降低了~
真好,光改這一章都花了好久,我看還能不能再琢磨出一章來。
求票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