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華揉了揉眉,忘記了。
這在某種意義上,算是利用職務給自己謀利。
即便是這個人工作室掛名在他的旗下。
“下班了,暫時沒事忙,我們先走了,那些小祖宗不好伺候。”
一個個的用著各種奇怪的理由離開會議室了。
整個會議室最後只剩下林德華,林德華突然意識到……
“如果把林蘇個人工作室的部分合約簽在霖樺娛樂旗下,達成友好合作,應該可以吧?”
“而且,公司在簽約某些藝人的時候,會答允藝人某些條件,這並不過分,所以總的來說,其實是可行的。”
但是現在所有人都已經離開了!
沒事,可以發訊息。
林總:誰能幫林蘇解決這一次的危機,林蘇的經紀合約就簽在誰身上!
林總:友情提示一下,林蘇在鬥音直播上還有兩首歌沒有錄音室版本,目前我這裡還有一版的古風歌曲。
至於華仁宣傳曲的事情,這件事作為一個底牌,林德華未曾想過暴露。
似想起什麼似的,林德華補充了一句。
林總:可以動用公司資源,這算是公司預定簽約的藝人。
在林德華連續三條訊息,發在公司群之後,公司群聊依舊是一陣靜默。
屈嬡看著公司群聊完全沒有動靜,連公司的小群都沒有絲毫的動靜。
悄悄的在小群裡詢問一句。
“你們怎麼看的?”
“還能怎麼看?不過是林總為了挽救自己女兒的名聲發出來的懸賞令罷了。”
“只是現在林蘇的名聲已經敗壞成這副樣子了,想要翻盤基本上沒可能了。”
“其實吧!這件事所需要付出的努力和成績不成正比,這個專案不做也罷。”
屈嬡聽到這一群人這般說,忍不住鬆了一口氣。
還好,還好。他們沒準備搶這個人。
不然的話,按照她的資歷完全不夠的!
做事情還是要趁早的,拖得越久,網友基本上把這件事當成預設的歷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