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月沒腦子,這是林爸給她的評價。
林月月撇嘴,沒腦子就沒腦子。反正不管怎麼樣,她都要離開那個貧窮的山村,離開那座貧窮的城市,去電視上才會看到的美麗都市。
那時候的容藍,已經在娛樂圈小有名氣。
林月月坐在駛向江城的火車,看著火車上的電視投屏,第一次看到容藍。
當時她心裡驚詫了一下,隨後臉紅起來。
這個男人,長得可真好看。
這是林月月第一次見容藍時,心裡的想法。
不過這種想法也就是剎那間的事。
畢竟她和容藍的距離,不止是天和地,而是火星和水星的區別。
兩顆不同的星球,永遠都不可能觸碰到一起。
林月月初到江城,著實過了一段幸福的生活。
她先是去一家電子廠裡打工,每個月工資一千二,包吃包住。吃的是盒飯,住的是八個人一間的宿舍。
雖然條件比家裡強多了,可是一千二的工資,除了給妹妹林霜交學費,再給爸媽匯一點,自己所剩無幾。
她天生長著一張漂亮的臉蛋,雖然沒有妹妹林霜那麼文氣,可是卻美得十分具有攻擊性。
一看就讓人覺得,喲,這是個小美人。
小美人林月月知道自己長得美,也想穿好一點,用好一點,讓自己更美。
可是這點錢根本不夠用的。
她在電子廠裡做了三個月,認識一個開酒吧的男人,然後離開電子廠,去酒吧裡打工。
當然,這件事她是不敢讓家裡人知道的。
如果讓她爸爸知道了,非打斷她的腿。
那個男人外號刺頭,刺頭比她大五六歲,很喜歡她。第一天帶她回去,就想睡她。
不過林月月雖然對刺頭也很有好感,因為他是她至今為止,認識的最厲害的男人。
但是,她卻很知道女人的第一次有多珍貴。
這麼輕易的交付出去,她算了算賬,發現並沒有多少好處。
於是,便拒絕刺頭的求歡。
刺頭沒辦法,想用強,沒想到林月月看著嬌小力氣去很大。
一腳給他踹到小腿上,疼了刺頭好幾天。
於是刺頭便先打消這個念頭,然後專心培養她,做酒吧裡的賣酒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