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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實曾派遣冒險者突襲獸人小股部隊,也確實混有兩名人類,但很顯然,他們是盜賊,勾結獸人的敗類。僅僅因為持有徽章就是衛兵?可能是獸人們指使這兩名盜賊用偽造的贗品偶爾假扮衛兵潛入城鎮刺探軍情,可能是從英勇犧牲的衛兵遺體搜刮的,也可能是這位所謂的目擊者因為太過害怕、躲得太遠,被草叢遮擋視線,看錯了。
呃。目擊者無法斷言自己看清了,因為他剛才確實說「太害怕,躲在很遠的草叢裡」。
“對,沒錯!”副隊長頓時來了精神,從旁邊接過守衛隊的登記冊,指著上面的文字說道,“每名衛兵一枚徽章,皆經過侯爵大人的親自審查,徽章數目與衛兵人數嚴絲合縫分毫不差!目擊者離得那麼遠,當然分不清是否為贗品。對,一定是贗品,因為我們隊上沒有任何人丟失徽章!”
目擊者反駁道:“還有那件魔法道具呢!你怎麼解釋?”
呃。
販毒可不是小事,承受在法術限制的情況下,副隊長一時沒能想到合適的辯解,啞口無言。
你抬手示意,向目擊者詢問了三個問題:
第一,眺望情況下,如何得知那是個「魔法」道具?
“因,因為……!”或許尋常情況下他可以伶牙俐齒的撒謊,但現在不行。
第二,冒險者從獸人身上搜刮戰利品天經地義,就算是入手了某種道具,和審判有什麼關係呢?
“可,可是……!”目擊者嘴角狂抽,他無法隨心所欲的胡言亂語。
第三,退一萬步講,這個神秘道具跟守衛隊勾結獸人有關,那麼流入流出應該登記在冊。昨天視察守衛隊工作時,為什麼沒有任何發現。難道,目擊者在懷疑執法隊甚至侯爵的智商嗎?
目擊者扒著欄杆盡全力將上半身探了出去,指著你和副隊長叫罵道:“販毒用的重要魔法道具,守衛隊怎麼可能老老實實登記在冊!他們一定是偷偷轉手了!”
你虔誠的對著諸神發誓:沒錯,冒險者們確實千辛萬苦剿滅了一處販毒的盜賊窩點,甚至有人為此犧牲,才終於繳獲了販毒的魔法道具。你經過了非常正規的守序,將這個危險物品上繳守衛隊,並確定,已登記在冊。沒錯,「刃盾慕風」也確實千辛萬苦才繳獲了一個魔法道具,是你親自帶到守衛隊,盯著衛兵將其登記在冊。
你不可能在審判庭內撒謊,而守衛隊也不可能將同一件販毒用魔法道具連續登記兩次。因此,只有一個結論
──目擊者距離太遠,看錯了!他不能說謊,但不排除看錯導致胡說八道!
說罷,
執法隊六人議論紛紛,接過副隊長呈上來的登記冊,反覆詳細的審查,並沒有發現衛兵徽章數目有誤,更沒有發現販毒用魔法道具連續被上交兩次。“來人,把那個添亂的蠢貨目擊者拖出去!”哭喊之後,審判庭只剩下死靜。
儘管,副隊長還準備繼續抵抗的證據,議長表親也準備了其他殺招,卻因為你的插手全都派不上了,前者自然狂喜不已,後者氣得臉色發青。
敲了敲木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