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傷還沒好,溫昕走路還是一瘸一拐的。
看到她下樓,宅子裡的傭人都倒抽了一口氣,不為別的,就因溫昕跟平時一樣——牛仔褲加T恤。
四面八方都是質疑的眼神,彷彿在問她是不是忘記了今天到底是什麼日子?
她走到餐廳,看著空空如也的餐桌皺了皺眉,卻也沒想太多。
恐怕是她睡太久了,所以傭人們早把吃的給撤走了。
一個小傭人跑了過來,“小姐,中午你想吃點什麼,我這就去給你準備。”
“不用麻煩,我隨便吃點就出去,你把沒吃的早飯隨便熱熱拿給我就行了。”
小傭人面露難色。
“怎麼了?”溫昕不解。
“早飯全都倒掉了……”小傭人的聲音越說越小。
“倒掉了?”
小傭人點了點頭。
“誰讓你們倒的,我不是跟你們說過嗎,沒人動過的東西不準倒。”
溫昕知道自己從前是個孤兒,所以就算她現在生活得衣食無憂,她還是一直保持著節儉的生活作風。
“對不起小姐,是少爺讓我們把早餐拿去倒掉的,我們……”
“好了,我知道了,你就隨便給我弄點什麼吃的就行。”
又是簡晴川那個渣男!
仗著自己會賺幾個臭錢就了不起是不是?
溫昕最討厭的就是他這種人,驕傲自大,不可一世。
她真的好希望他晚幾年再出現,省得打擾她清靜的生活。
想想沒有他的日了,真是舒服很多。
但是,那樣的日子終究還是回不去了,因為那個猶如魔鬼般的男人已經回來了。
而今天,就是他與她結婚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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