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林朝歌憤而提筆挑燈夜讀寫書評,不不不,她是順著找到了作者的微博ID,與該作者互罵了大半晚上,還不帶重複的髒話。
如果說激起讀者憤怒也算是成功的話,不知排多少號的炮灰林朝歌應該算是整本書中最可憐也最難也令人忘懷的一個角色。
少年及第,前途無限,談吐儒雅,猶記得描寫初次出場時,可撈是驚豔了一片讀者。
春色時節總多雨,綿綿密密地落在十里秦淮,鋪天蓋地扯不斷的愁緒,煙雨濛濛,途經石橋側身見一少年手持天青色油紙傘,穿一襲淺青羅衣,頭髮以竹簪束起。
一張俊朗清雋的臉孔,青色的長袍隨風飄拂,說不出的灑脫,俊秀,好一位翩翩少年郎。
愁啊,的確是愁得很了。
結果,出場不過幾分鐘,她嗝屁了,可能作者驚恐她的呼聲會蓋過女主,嗯,屬於死後也不忘偶爾被拉出來鞭屍的黑心惡毒騾子。
林朝歌尤記得原文這個角色死後,被徹底冠上陰鬱怯懦,心機深沉,愛慕男二卻不敢表名自己身份,除了變態般意淫著得到男二,就是暗搓搓地挑撥離間、暗害女主。
假如反派女二號是家室顯赫的貴女,女三溫柔可人小家碧玉,不男不女的她則就是陰暗處啃人腳趾的老鼠,彷彿牆縫裡又溼又綠的青苔,溼噠噠、陰惻惻又甩不脫。
這種前後反差的描寫令林朝歌感到生理性厭惡。
作為炮灰,林朝歌的命運自然好不到哪去,感情之路尤其坎坷,終其一生,愛而不得。
可是,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她完全不是書中的男女炮灰一二三四五六、完全就是死的時候才被拉出來遛一遛的鞭屍騾子?
劇情於她而言不過浮雲,虐渣打臉更與她無關。
此刻有些腐朽的木門被“吱呀”一聲推開。
一圓臉,藍衣男童收了傘站在門口,衣角滴滴答答淌著雨水,他顫抖著被雨淋溼的身子,活像只小雞仔:“少爺,老爺讓你過去。”
林朝歌應了一聲,從牆角隨意拿了把傘,挽著溼噠噠的袖口往出走。
油紙傘幾乎要承受不住這麼激烈的雨,雨水匯成一縷,小溪般從傘沿上流下。書童持傘的手直打顫,一顫,那雨水就迸濺一些到林朝歌單薄的衣裳上,不一會兒肩膀就洇溼了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