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都市言情>讓我假裝男友回家?我假戲真做!> 第172章 理由充分,最多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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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理由充分,最多防衛過當 (1 / 2)

劉蠻警惕著周圍,同時跟身後的劉蘭玉說道:“三姑催一下警察,讓他們快點來,順便叫一下救護車。”

一般情況下,劉蠻都不會選擇動手,相對於學過武的人,法律更偏向於沒有學過武的人。

因為在法律的眼裡,學過武術,你就一般人多了一樣武器,只要產生衝突,你造成對方受傷,你就得承擔一定責任。

但是也有例外,就比如剛才,紋身大漢已經掏出匕首了,並且還進行了明確的言語威脅。

另外他還有兩個幫手,一左一右的挾持了自己,並且另一隻手有掏武器的行為。

這種情況,你很難說劉蠻能打,劉蠻就是強勢的一方。

最關鍵的是,劉蠻敢動手的原因還有一個就是,周圍有很多看熱鬧的人已經掏出手機在拍照了,離得最近的那個,說不定還把剛才紋身大漢以及另外兩人威脅自己的話也錄進去了。

在場拍影片的人少說也有七八個。

得益於現在短影片行業的興起,國內也不缺喜歡看熱鬧的人,所以在有明確證據的情況下,劉蠻可以保證自己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有這幾條下來,劉蠻動手就可以是正當防衛,並且還是緊急避險。

哪怕最後造成了誤會,那也是對方舉動過激,造成的劉蠻判斷失誤,最終演變成現在的防衛過當,最多也就是賠償一點的事。

面對警察盤問的時候,劉蠻都已經想好說辭了。

就說看到他掏刀了,自己太害怕了,另外兩個人圍著自己,另外一隻手好像也在掏刀,不得已我才動的手,我怕他拿刀捅我!

OK,理由充分,對方也的確有動作,並且走的人還有影片證據,劉蠻就算是失手把他們打死了,那也沒多大的事。

劉玉蘭帶來的幾個福利院的工作人員,也在劉蠻制服三人之後,趕緊上前幫忙。

其中有兩個女的,還是劉父武館出來的,後面在福利院工作。

二人動作也很麻利,第一時間對那兩個受傷最嚴重的人搜身,兩把匕首分別從對方的腰間跟褲兜裡翻了出來。

將匕首扔到一邊,二人將暈過去的人像劉蠻那樣給壓住。

劉玉蘭則是打起了電話催促,說那幾個疑似人販子的人言語威脅,並且拿出兇器準備行兇,最後被自己侄子給制服了。

說完之後,劉玉蘭讓警察趕緊過來,說怕對方還有幫手在周圍,這裡還有小孩子以及圍觀群眾,怕對方有什麼過激行為又傷害孩子和圍觀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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