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我家沒有魚竿啊。”楊諾諾歪頭想了想。
她家就她媽,她,她姐姐三個人,三個女人,都不怎麼喜歡釣魚,所以這種裝備她家沒有準備。
“那去河裡洗澡摸魚吧。”
在老家的時候,劉蠻就經常跟一些小夥伴下河洗澡,練得一手好水性。
為了好玩,會在岸上找一個白石頭,然後扔進河裡,幾個人下水去摸,誰把那個白石頭摸起來了,就算誰贏。
劉蠻以前就是個常勝將軍。
後面還經常跟小夥伴跑去水庫裡玩,直接去摸魚,看誰摸的多,摸得最大。
後面出了一次意外,那天劉蠻站了一早上的樁,雙腿站的發麻就沒跟著他們一起去水庫玩。
結果一個發小下水的時候腿抽筋了,另一個去救沒救起來,反倒是被抱著沒法脫身,最後兩個人都沒能上岸。
因為這件事,整個村子小鎮上所有喜歡跑河裡玩的孩子都被一頓老揍。
劉蠻也沒幸免於難。
後面所有小孩子都不讓再去河裡玩了。
除非有自家大人帶著。
那兩個發小死了,一起跟著去的那幾家孩子家裡都被告了,最後都賠了錢。
當時也鬧到過劉蠻家裡,覺得在這件事之前,劉蠻也參與過。
也就事發當天沒有一起而已。
按理說下河洗澡是他們自己要去的,最後出事了怪不到其他人才對。
但是偏偏那兩家就是告贏了,當天所有一起去的孩子家裡,都被要求賠償了。
賠的不多,每家四五萬塊而已,最開始提出去河裡玩的那個小孩家裡,被要求賠了二十萬。
本來那兩家知道劉蠻家裡最富裕,想要讓劉蠻家裡也賠的,可惜劉蠻當天沒去,反倒是躲過一劫。
要是劉蠻去了,說不得死的人會變成三個。
因為劉蠻肯定會去救人,一旦被兩個人纏住手腳,他也沒辦法脫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