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時初悠悠閒閒的在村子裡閒逛,但是村裡的人都忙的腳不沾地,宋時初無奈拿著鋤頭去除草。
衛太傅喜歡田園生活,瞧見宋時初拿鋤頭,帶著王霖一起扛著鋤頭找到宋時初,王霖在村子裡呆的時間最長,也是種過地的,分得清什麼是野草什麼是莊稼。
幹活的時候很有幹活的樣子。
宋時初雖然弄出了紅薯跟玉米,但是在種地上的天賦,還不如王霖。
至於衛太傅,此刻正在區分什麼是玉米苗,什麼是雜草,什麼是小麥,什麼又是韭菜。
跟著隔壁田裡種著到了小腿高度的麥苗,嚥了一下口水:“宋丫頭,咱們晚上吃餃子唄,是韭菜餡的豬肉雞蛋跟韭菜調成餡,用精細的白麵包起來,味道肯定特別好。”
“吃吃吃,一會兒就跟銀瓶說。”宋時初笑了一聲,面對上了年紀又有點兒技能的老人,她是一點兒辦法也沒有。
衛太傅開心了,手裡的鋤頭一動,鋤斷了三顆玉米苗。
本來比較尊師敬道的王霖看見地上斷了的玉米苗,臉色瞬間變得難看起來。
這個玉米他傻憨憨的時候吃過,味道不錯,既能做成饅頭也能煮成糊糊和,可是能夠充當主食的東西,掉下來三顆,就至少少了三個玉米,如果玉米上的種子來年都能種植,只是想想,心就疼的無法言說。
“您別鋤地了,您不合適,要不這樣,您回去跟銀瓶說除了包餃子,再來一個豬頭肉打上二斤酒,有餃子有酒,才能越喝越有。”王霖開口的一番話,直接把衛太傅給說動了。
如果是山珍海味,他可能不這麼感興趣。
但是不管豬頭肉,還是簡單的花雕酒,都是農家野味,生活感足足的。
年紀大了,就好這一口。
衛太傅樂呵呵的扛著鋤頭往家走去,這會兒路上的人大多數賭石扛著鋤頭,從家裡往地裡走的。
瞧見往家裡回去的衛太傅還客氣的大了的一個招呼。
誰也沒有問為什麼上地裡幹活的時間朝著家裡走,在村裡人眼裡,讀書人非常的了不起。
幹什麼都有道理的。
衛太傅因為這個,耳邊輕閒了很多。
走在回去路上,還看見一些髒兮兮的孩子挖野菜,有些野菜看著像是芥菜,衛太傅有些饞了,從身上摸出幾文錢,拿著錢換了一把野菜,準備往家裡走去。
誰料衣服被一個眼睛亮晶晶的小孩子給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