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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盜墓賊王子 十一、不能簽字 (2 / 4)

格魯普神學院一向以對待學生嚴格而著稱,這個最高學府經常有各個王室的貴胄求學,所以不會就逃學一事,輕易網開一面。

“經過督學院的集體商議,如果在四十五天內,你無法繼續未完成的課程,將會被拒絕獲取學位。”波魯曼努力控制住音量。

他可能是害怕其他人聽到,為霍奇蘭留點面子。

說完,他從桌子上面拿過一個袋子,從袋子裡面取出羊皮紙的通知書。

“你必須在這上面簽字,保證能夠在指定時間內返回學院,保證能夠完成指定的課程。”波魯曼一下變出一隻單目眼鏡,掛在了鼻樑上面。

增加了這個眼鏡,瞬間他的學究氣息更濃了。

怎麼辦,我究竟是簽字,還是不籤?我猶豫不決。

如果簽了,萬一把霍奇蘭弄得不高興了,怎麼辦?

如果不籤,這老頭生氣了,又怎麼辦?

唉,這種事情,應該事先問明白才好,我原以為只是見見面,聊聊天,大不了吃個飯啥的,誰知道竟然是這種事情,非要我這個冒充的王子做決定。

波魯曼掏出一支鴨頭筆,示意我在羊皮紙指定的位置簽字。

我當然不能籤!

我搖搖頭,不肯簽字。

波魯曼的表情變得越來越嚴厲。

他伸手抓我的胳膊,但我靈巧的躲開了。

我一步步退到門後,然後猛然開啟門,跑了出去。

“霍奇蘭先生,羅德薩國王陛下那裡……”

我已經轉彎了,波魯曼的後半句話沒有聽見。

既然霍奇蘭逃學了,有半年時間不去,那就說明他根本不想學習,所以我不簽字而逃走的行為,一定是對的,是他能夠認可的。

我沾沾自喜,以為自己做成了一件好事,一定會得到誇獎。

當我穿過廊柱林立的庭院,才發現自己迷路了。

我要喊人嗎?如果一個王子連自己的部下都找不到,豈不是有些無能?

我決心自己摸索,於是裝出參觀的樣子,慢條斯理的走著。

就在我經過一個房間的門口的時候,突然聽到有人講話。

“我那件事,請您一定要向教監大人求情。”有人這樣說。

透過窗戶縫,我能夠看到室內有兩人面對面站著,其中一個提著沉重的手提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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