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納公司,好萊塢巨頭之一,殺進了世界五百強的影視行業巨頭,是華文公司做夢都想成為的樣子。
而華納公司的母公司時代華納更是能殺進世界五百強公司前一百名的超級巨頭。
以《哈利·波特》的吸金潛力,被華納這樣的巨頭看上並不意外。
牧之沒打算拒絕,因為雖然《哈利·波特》在全世界已經算是當紅小說了,但是還有繼續擴大的空間。
凡凡和鯤鯤雖然在很賣力的幫他宣傳,也發動了身邊的歐美明星好友,可比起華納這種巨頭公司能動用的資源來說,還是差很多的。
只要華納公司買下了《哈利·波特》的影視版權,就一定會砸重金為《哈利·波特》這個系列做推廣。
那會產生質的變化。
舉例來說的話就像是拍《戰狼2》之前的吳景和拍《戰狼2》之後的吳景,雖然之前已經算很紅了,但再推一把,就能直接登頂。
牧之就指望靠《哈利·波特》的大結局度過自己的30歲大關呢。
“讓華納的人來花國吧,我也要找專業人士做一下諮詢,組建個專業的談判團隊。”
“明白,那我就這樣回覆華納的高層。”
凡凡並不意外。
明眼人都能看出來《哈利·波特》的吸金潛力。
華納和牧之非親非故,牧之當然沒有必要便宜了華納,肯定是在商言商。
因為雙方都有合作的意願,所以談判雖然有分歧,但結果最終還是令人滿意的。
牧之得到了一個天價版權費,真正的天價,能夠讓他幾輩子都花不完的那種。
不過牧之扭頭就把這些錢全捐了。
牧之不喜歡錢,對金錢不感興趣(認真臉)。
而華納也很滿意,他們公司經過了專業的評估,認為《哈利·波特》系列能夠為華納帶來至少幾十億美金的收入,所以雖然花了一筆天價,但他們並不覺得虧了。
這次牧之也確實沒坑他們。
還指望華納大力推廣這本書,並且把電影好好的拍出來,再吸一波粉絲呢。
為了配合華納的電影,牧之甚至都做好了調整後面幾冊小說發售時間的準備。
不過這樣一來的話,雖然牧之暫時不缺人品值,但下雨天打孩子,閒著也是閒著。
是時候賺點外快了。
要向日漫下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