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心裡很亂,突然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做了。
席夏望向她,欲言又止,似乎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席夏鮮少在晚安面前流露出這樣吞吞吐吐的一面,幾乎是一瞬間,晚安意識到。她多事了。
很多事情,她本來就沒有權利去管。夏夏是閨蜜,但是夏夏和自己男朋友的事情於情於理都和她沒有任何關係。
晚安沒有說話,呆呆站在了一旁。
席夏上前一步,撫上了晚安的肩。席夏不知道晚安內心的想法,她也只權當晚安對這些事情的難以啟齒和侷促不安。
晚安和沈亦言從小關係極好。以至於席夏和程宋延兜兜轉轉,兩年,730多天。
從法國到舊金山再到回國,幾千公里的距離都跨不過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情誼。
“夏夏,我去趟洗手間。”
晚安轉身,不想讓席夏看見她紅了的眼眶。更不願席夏猜中她的心思。
其實,兩人懷著的卻是不同的心事。
包間裡很吵,出來反而獲得了片刻的寧靜。
頭頂花花綠綠的光閃爍著,晚安早就應該知道很多熱鬧不全屬於所有人。
冷手拍在臉上的那一刻,彷彿她的世界又開始變得窗明几淨。彷彿又回到了那個盛夏,程宋延和她一起站在梧桐樹底下。他帶著耳機,她穿著黃白格子裙。她小聲說的話,他不曾聽見。
直到現在,她清清楚楚的從腦海裡把那段記憶抽出時,她憶起。16歲的晚安,美好的惹人眼。說:“是我喜歡的少年。”
是年少的歡喜也是喜歡的少年。
曾經她也想過,要在高考後做一件最勇敢的事情。她要告訴程宋延,她要大大方方的說喜歡。
但是這個世界總是在玩弄所有人,她昏迷了程宋延走了。他和席夏在一起了。
其實時間過的很快,兩年,730多天。似乎彈指一瞬。
但是,時間好像又過得特別慢。以至於700多天,她的夢裡卻有上千個他的身影與輪廓。發呆時,想他。望向天空時,想他。甚至高考考場寫下最後一個字的時候,還是想他。
口口聲聲說的不再喜歡。不過是失望生的繭。
晚安記得14歲那年,她問賽賽姐,什麼是喜歡。
姐姐說,喜歡一個人就是即使你永遠都不緊不慢、不爭不搶,但你卻想要想為他喝最烈的酒、畫最濃的妝。就算是去見他的時候,你都是用跑的。
何其有幸,她也擁有過,見面時要用跑的人。這就足夠,不管怎麼樣,他們有過一場故事。至少在她的心裡。
掌心的涼水0度,而合適洗臉的溫度卻是34度。中間這34度的落差,用來宣告著她的兵荒馬亂的結束。
洗手間的燈光是暖色的,梳妝鏡乾淨寬敞,鏡中映出來的女孩的臉乾淨的沒有一絲瑕疵。烏瞳紅唇,黑髮披散柔順至極。
烘乾機的聲音極大,在安靜的空間裡“呼呼”的想著。晚安耐心的等吹出來的熱風把漂亮的手指上的水漬給蒸發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