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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雀斑男孩

烈炎之國在緯度上與盛夏之國的南半部領土幾近相同,都處於赤道線,是歐洛普斯大陸最炎熱的地方。因此,無論大城小鎮,人們只有在驕陽入海之後才紛紛湧上街頭,享受一天中難得的清爽。

凡妮莎在象牙灣登陸以後沒走多遠就來到了一個頗具規模的小鎮,一如往常,國王大道直接從鎮子中心穿過,作為交通樞紐,這裡顯得熱鬧而繁盛,商人的車隊在前往落炎城或者巴布朗礦區途中,或者來往於附近城鎮時常常會在這裡停留修整。鎮裡的所有設施都圍繞著商人和他們的車隊、車伕和搬運工而建。往北去的道路主要是為了方便烈炎國西部的礦產交易,往南去的海商則可以到指定的碼頭裝卸貨物。

鎮裡到處是印滿車輪痕跡的空闊沙土地,有的空無一人,有的只有幾個悶得發慌的守衛。每一條街道都寬闊得足夠讓馬車透過,沿街都是馬廄和拴馬柱,地上也壓滿車輪痕。沒有草地,孩子們就在街道上一邊玩耍,一邊躲避馬車和車伕的咒罵。土褐色的房子一座挨著一座,相互之間只隔著狹窄的巷子和牆壁。沒什麼人肯花這心思去粉刷這些木牆,它們光禿禿地遭受著風雨侵蝕,即使有少數刷過石灰,也已經褪色褪得不成樣子,大概很多年沒有翻新過了。屋裡的窗子上掛著厚重的百葉窗,常年不開,以至於鉸鏈已經鏽蝕。這裡也很吵雜,鍛鐵場裡的敲擊聲,車伕發出的喊叫聲,旅店傳出的沙啞笑聲,處處都充滿噪音。

但這一切都讓凡妮莎感到安全和放鬆。

從特爾圖死去的當晚,公主就再也沒見過布蘭特,但她知道他就在自己身邊,每當自己在一處酒館喝得爛醉或者有人來調戲自己,布蘭特總是及時出現,穿著一身黑衣,像一小片死神的影子,要麼打斷某個人的鼻樑,要麼打斷一群人的鼻樑。每次自己失去意識前最後看到的總是他那張悲憫的臉。

他恨我,又捨不得我。

今晚,王子會在哪裡?“巧手哈里酒館”、還是“乳浪旅館”?不對,凡妮莎乜斜著眼睛看了看窗外的招牌,上面畫著一團火焰和紛飛的砂粒。“喲,火砂酒館。”(向鳳凰大人致敬!)公主端起鑲鐵角杯,仰頭吞下酒汁,只覺無數熱辣而彎曲的手指在胸腔蜿蜒,放下杯子,腦袋一片眩暈。

讓我數數,謀殺、教唆、欺騙、恩將仇報,還有背信棄義,我剛剛在自己長長的罪行列表裡增添了這個新條目。格婁卜奶奶的預言一點沒錯,我會成功的,爭奪王權的骯髒伎倆我全學會了,還應運自如呢。

傻瓜布蘭特,應該躲起來的是我而不是你。

“一個人嗎,我的美人兒?”喝得爛醉的醜陋水手湊到公主面前,手裡的酒杯溢位勾兌的劣質麥酒。

“不一定,”凡妮莎朝他露出迷人的微笑,“如果你繼續調戲,興許我身邊就會多出一個人來把你打得像個沒牙的老太太。”

水手直瞪著凡妮莎,被她的美貌驚得酒都醒了,正待說話,身後的門被猛地撞開,一股混合著馬糞味的海風裹挾著一個人衝進火砂酒館。

一個男孩跌跌撞撞地撲倒在吧檯前,跳動的金髮有著火焰中心的顏色。男孩看上去只有十一、二歲,臉上的雀斑層層疊疊,他身穿最名貴的綢緞襯衣,這種衣料以輕柔吸汗著稱,即便在它的原產地盛夏之國,一匹上好的綢緞也要兩千通用銀幣,那相當於一頭牛的價格,而眼前這孩子身上的綢緞襯衣卻千瘡百孔,有些地方的布條甚至因撕扯而向外翻卷,難看地掛在主人身上,露出雪白的面板。

男孩像一隻受驚的小鳥,倒在地上不住地發抖,他努力將自己擠進吧檯後面的狹小空間,好像在躲避什麼可怕的東西。

果然,一幫兇神惡煞般的男人隨後闖進酒館,差點撞翻女侍應手中的酒盤。“那孩子呢?”為首一個穿著護肩和熟皮甲的中年男人伸手糾住女侍應的頭髮。他的臉上掛著兩個大眼袋,一張寬闊而乖戾的嘴,鐵鏽般的頭髮裡夾雜著幾許灰白。

“什、什麼孩子?”女孩假裝害怕,努力掙脫男人的控制,這場面她肯定見多了,手中托盤裡的紅色酒液一滴都沒灑出來。

“霍斯特大人,又是哪個孩子不願上你的床,偷偷逃出來啦?”酒館老闆,一個長著山羊鬍的瘦小老頭引發了一陣鬨笑。

“閉嘴,你這老渾蛋!”霍斯特一拳砸在山羊鬍的臉上,打得他鼻血橫流,“我看到他跑進來了,那是泰倫斯親王要的人,你最好乖乖把他交出來,否則我扒了你這張老羊皮!”

山羊鬍是個識時務的人,臉上雖有不甘,但還是用目光指了指自己的腳下。

男孩的嘴唇和身體都在劇烈顫抖,可憐巴巴地看著離自己最近的凡妮莎。凡妮莎沒有動,她把頭壓得更低,冷眼看著這一切。就在霍斯特和他的手下打算把男孩從吧檯裡拽出來的時候,他們的手卻穿過男孩的身體撲了個空——男孩消失了。

“又被這小子耍了。”

霍斯特的手下不滿地嘟噥著,換來的是首領氣急敗壞的掌摑,“他跑不遠,追!”十幾個大漢一窩蜂地又衝到街上,火砂酒館頓時又恢復了嘈雜的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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