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這也算是我的運氣。可我這人有恩必還,有仇必報。
在我離開塔恩村的時候,我曾經逗留過的地方,被人給燒了,
甚至,收留我的老闆娘還被人給謀害了,她的女兒也被人給當成奴隸給賣了。
好在我收到訊息夠早,在拍賣行上把人給救回來了,
因此掏空了我和朋友的家底。
但是,孩子的母親死的不明不白,我可不能當做不知道。
因此,我想親自調查這件事的真相,凡是跟這件事有關的人,
我都會毫不留情的報復他們。
可我擔心,裡面受牽連的人,會有公爵大人手下的官員。
雖然我可以借教會的名義動手,但我並不想那麼做。
那樣會對公爵大人的領地造成不小的影響。
所以,我想以私人的名字報仇。但那樣的話,只怕你手下的人就不樂意了。
比如,那位塞納城城主。”
諾曼大公算是聽明白了:“你是想讓我給你一點特權?”
諾克點點頭:“也不算特權,就是想你給我個能讓人不阻止我復仇的手令。
只要是涉案的人員,誰也不能阻擋我把人抓起來報復。
若是那個涉案的人不是主犯,又是你手下的要員,
我可以看在你的面子上繞過他。怎麼樣?”
諾克的話音剛落,一直偷聽他說話的萊昂就不樂意了。
“想都別想!你憑什麼在我們的領地上胡作非為!
為了一個女人還是一個平民,你就想把塞納城鬧個天翻地覆?”
“萊昂,你給我閉嘴!”大公生氣的朝兒子罵道。
他轉身看向諾克,突然問道:“如果當初沒人趕你走,
你是不是就留在我的領地不走了?”
諾克看著諾曼大公認真的表情,淡淡一笑:“我是個安分的人。
當初要是能留在塔恩村,我又怎麼可能離開。
否則,我也不會在那裡一呆就是三年啊!
當然,我若是不離開塔恩村,也未必能在這種年紀當上主教,
最多也就是個神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