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他看起來是真的不知道。
“你自己都嫌棄的東西為什麼給我?”
“我沒有嫌棄啊。這筆芯是子彈頭的,我平時只用全針管的。”他解釋說。
“哦,這樣啊。好吧。”
我還是收下了。因為我感覺再嫌棄這東西就不太禮貌了。但其實我心裡還是有點不舒服:我又不缺筆芯,說到底不還是他自己都想扔掉的東西才拿來給我嘛,這樣根本沒有誠意,和把我當垃圾桶有什麼區別?
想當初我送給林海原巧克力時,是用心地考慮過應該贈送什麼東西的:不能過於廉價,也不能過於貴重;不能過於隨意,也不能太過刻意;不能太沒深意,也不能過於直白。後來送給社長東西,不是因為他需要就是因為他喜歡。我沒有一次送人東西時是不用心的。
反觀社長,他隨手給我的東西,既不是我需要的,也不是我喜歡的,更別談有什麼價值甚至深意了。
其實,我也知道,這只是因為,他不在乎我而已。因為他不在乎我,所以他根本不會想這麼多。
我的感情,從來不會被人用心對待。
那麼,這份感情,還有保持下去的必要嗎?我問自己。
我不知道。
一份感情,不是說放棄就能放棄得了的。即使知道自己的做法很愚蠢,也沒法就這樣乾脆地決定放下。
果然,沒過一會,重新嚐到甜頭的我就又開始產生期待,不願放開了。
在上午兩場考試的間隙,我和社長肩並肩,靠著牆站在門外聊天。我們的肩緊緊地挨著,緊緊地。他沒有避開,我也沒有。
我又感到開心了。我終究是缺少關愛的,我需要有人陪伴。難得有一個男生,和我這麼熟悉,又願意和我緊緊挨著,和我聊天,我怎麼可能就此放手,放下心中的感情呢?
只是沒想到,後面的變數,來得這樣快。
一個上午的考試結束,我和社長一同走出考場。社長要回六班一趟,我陪他一起。
路上,我們遇見了林海原。他還是行色匆匆,看起來,我們是否在他身邊,對他來說都沒有什麼兩樣。
他正走向另一個方向。那麼,我是跟著社長回六班,還是跟著他?
我最終選擇了社長。
跟著社長來到六班,有個女生跟他打了個招呼——
“藍益蕭,今天你考得怎麼樣?”
然後社長就跟那個女生邊走邊聊了起來。我注意到,剛剛和我並肩的社長,一下子就走到我的前面,和那個女生並肩了。他們一下子走的很快,不知不覺我就被他們落下了一大段距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