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越來越冷了,池塘裡的殘枝敗葉也已經紛紛落入塘底,成為了明年新芽的肥料。池塘邊的垂柳也落盡了葉子,變得光禿禿的了。冬天,真的來了。
近來林海原在晚自習放學後走得越來越晚了——
“林海原,燈都熄了,該走了吧?”我們催促林海原。
“再等一下,我做完這題來。”他拿出手電,照著書本繼續做題。
“熄燈了!快點走了!”門外有聲音傳來。
“快走啦!檢查的老師來了!”我們再次催促他。
“好好好,走了走了。”
這樣的場景幾乎每天都會上演,我們甚至還被在對面樓的老師用強力閃光燈照著催促離開過。
既然他非要這麼努力,我們也沒辦法,只好順著他。但是總這樣用手電筒照著書看也不是辦法呀。
我想起我的摺疊充電燈。這盞燈本來就是為了在週六等林海原才買的,現在正好可以給他用。於是我決定,每天把這盞燈帶在身上,這樣,學校熄燈後林海原也可以繼續做一會兒作業了,我也正好藉著一同用燈坐在他同桌的位置上。
從此以後,我每天晚上放學十分鐘後,教室裡的燈熄到只剩前面的兩盞的時候就去坐在林海原同桌的位置上。開啟充電燈和他一起看書。
和他坐在一起看書,一開始我還有點拘謹,但這很快就被幸福感覆蓋了。
我覺得我離自己的目標越來越近了。現在的我,每天中午和晚上放學後都能等待著我喜歡的人,然後和他一起走。晚上我們甚至能在同一盞燈下一起看書,這是怎樣巨大的幸福啊!我已經擁有了一個朋友能擁有的一切了吧!
以現在我們之間的關係,只差一步就能成為情侶了。我知道,儘管只有一步,可是這一步如同鴻溝。但是沒有關係,我可以等。現在不行,不是還有以後嗎?能和林海原保持這樣的關係的話,以後怎麼說也是我的機會比較大吧。我沉浸在了美妙的幻想中。
沒想到,沒過幾天,我的夢就碎了一半。
這天,我像前幾天一樣,來到林海原身邊,拿出我的充電燈。這時,他說——
“亦尹菲,不用再拿你的燈過來了,謝謝你。”
然後,他從課桌底下拿了個什麼東西出來。我一看,他手上赫然是一盞新的充電燈!
“我自己買了一盞燈,以後你不用再帶燈了,用這盞就行。”
我的心都要碎了。
就這麼不願意接受我的好意嗎?就這麼不願意欠我的人情嗎?明明我已經有一盞燈了,而且我很樂意和他一起用,可是他為了撇清和我的關係,愣是自己又去買了一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