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死,她還沒有想好怎麼圓。
眸光劇烈閃爍了一下,她說道:“大概是他吃了藥,身體躁熱。”
“那麼,你躺在地上風塵地笑,又是因為什麼?”
孫莉:“……”
她立即否認:“警察同志,請不要惡意解讀我的表情,我沒有風塵地笑,這只是我們夫妻間的情趣。”
“你是知道簡明峰吃了壯陽的藥物?”
“我……”
“所以,從一開始你就知道這是壯陽的藥物?”
“我不知道!”
“這藥明明是你讓簡雪菱新增在簡明峰的杯子裡的,為什麼你從一開始就說是簡明峰自己吃了壯陽的藥?”
“不是的,我給雪菱的只是神婆給的安神的藥。”孫莉一口咬定。
“那是簡雪菱換了藥物?”
簡雪菱急了:“不是,我沒有,這是我媽媽親手交給我的,我並不知道它是壯陽的藥物,因為我媽媽跟我說它是安神的。”
為了脫罪,簡雪菱繼續說道:“那天下午,法院開庭審理了我爸爸媽媽的離婚案,因為我媽媽婚內出軌生了別人的兒子,所以,法院判決離婚生效。並且,因為我媽媽是過錯方,法院支援我爸爸的訴求,只給了我媽媽200萬的財產。我媽媽便把我叫去了會所,說這是神婆給的藥,能讓我爸爸回心轉意。
原本我是不同意把藥放到我爸爸杯子裡的,我讓我媽媽自己去。
我媽媽說,我爸爸現在很討厭她,不會喝她的水,所以,才讓我去的。”
“孫莉,簡雪菱說的,屬實嗎?”警方的人問道。
根據孫莉和簡雪菱母女的說詞,他們基本能拼湊出真相了:
孫莉欲給簡明峰下助興的藥物,怕自己不能成功,遂讓簡雪菱幫忙。怕簡雪菱不幫忙,謊稱是神婆給的安息藥。
簡雪菱是被矇在鼓裡的。
現在還得確定一件事情,孫莉給簡明峰下藥,本意是想要與簡明峰搞在一起讓他回心轉意,還是想要謀害簡明峰?
這兩者的性質,差距巨大。
當然,一切都得講證據。
警方的人繼續問道……
【作者有話說】
寶寶們,明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