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總反駁道:“因為你們缺錢,狗急跳牆。”
“李總,這是庭審現場,凡事要講證據。”孫軍不滿的辯駁。
李總說道:“我們所有人都知道,你們孫氏綠化被嶺南專案清場了,涉及2億的賠償金。你們現在根本賠不起這個錢,所以,你們完全有理由以次充好,想要從我們李氏身上剪羊毛……”
孫軍打斷:“李總,凡事要講證據,我們沒有做過的事情,不要往我們頭上扣屎盆子。”
李總一方的律師說道:“法官大人,剛才我們出示的監控影片,可以證明孫氏一方確實換了我們的貨。”
孫軍更急了:“我們的送貨員一定是被人收買了。”
另幾家公司的律師也出示了相似的證據,並向法官陳述:“法官大人,我們的當事人也遭遇了相同的情況,孫氏提供給我們當事人的貨物不合格。不管孫氏集團的送貨人有沒有被收買,這些影片足以證明,我們沒有收到孫氏合格的產品,我們收到的是次品。所以,我們現在的訴求是,請孫氏集團按合同約定,給我們提供合格的產品。並且,這中間因為合格產品不能及時到位產生的一切經濟和名譽損失,應由孫氏集團承擔。
至於孫氏說的他們的員工被人收買,他們可以另案起訴他們的送貨員工。這送貨員工畢竟是孫氏自己安排的,和我的當事人無關。”
律師的陳述,法官予以認可。原告一方確實沒有收到合格的產品。所以,被告方孫氏理應按合同條款對原告方進行賠償。
孫建立即眼神示意他們的律師進行辯護。
律師硬著頭皮辯護,說現在事實並沒有完全清晰,他們需要請換貨的員工到場,說清楚事情原委。
一行證人裡,剛才沒有說話的人,現在說話了,他們一個個證明孫建和孫軍讓他們以次充好。
他們的證詞,被孫建和孫軍否認。
這種口說無憑的東西,法院也無法採信。
孫建讓人力資源部的人立即聯絡送貨的人,送貨的人一個都聯絡不上了。
孫建孫軍當即庭上喊冤,說他們也是被送貨的人坑了。
法院方面認定,不管這中間發生了什麼,原告方沒有收到合格的產品,這是事實。所以,一審判定被告方孫氏集團按合同約定賠償原告方經濟損失。
孫軍孫建不服,法院方讓他們收集新的證據上訴。也好心的告訴他們,如果貨物真的是員工私自換走的,那麼,他們可以起訴換貨的員工,不僅可以讓他們承擔經濟損失,他們的行為還構成了刑事盜竊罪。
一審判決下來了,孫軍孫建氣得炸裂。
他們原本以為他們準備的證據是很充分的。這些證據足以證明他們的生產環節沒有任何問題。
怎麼都沒有想到,竟然中途被人換了貨,換貨的還是他們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