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11日,晴:
孫莉生了,生了個女兒。
我大度吧,我讓她把孩子生在了家裡。
我甚至請人照顧她,我只想收集證據拿回屬於我的東西。
1997年4月10日,晴:
孫莉出月子了,她居然抱著她的女兒來我面前炫耀,問我看得出來孩子長得像誰嗎?
她得意的告訴我,之前隱忍不是怕我,只是怕孩子保不住。現在孩子生下來了,她什麼也不怕了。
我問她孩子是簡明峰的嗎?
她竟然直接認下了。
孫莉的嘴臉太囂張了,我揚了揚手裡的錄音筆,孫莉臉色就變得難看了,撲過來搶我的錄音筆。
她搶不到,大叫簡明峰。
簡明峰過來了。
錄音筆正式的撕碎了他們最後的一塊遮羞布。
也或許是孫莉熬得太久,不想再等了。迫不及待的想要取代我的位置做簡太太了,所以才會這麼張揚。
簡明峰知道我錄音了,他奪走了錄音筆。
我以原配的身份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質問他打算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他說他更愛我,他會和孫莉斷掉,我只覺得可笑。
等了這麼久,我終於可以說出離婚兩個字了。
簡明峰起初不同意,見我堅持,他說,離婚也行,但是財產各半。
他名下的簡氏股權,不能動。
我說不可能!
他說那就不離婚。
我說我會主張我的權益。
他當著我的面,毀掉了錄音筆。
這場戰爭,終於要正式拉開序幕了。
1997年4月27日,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