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頭安靜了,再沒轉錢也沒再說話。我很想跟他聊幾句,問問他現在在哪兒呢?他在國企上班,現在應該也放假了吧?
可是此時氣氛很微妙尷尬,他沒再說話,我也沒再打擾他。
說實話在我認識老王之前,我和餘則成成為網友的前兩年裡,他給過我紅包,我都收了。
有一次我在逛商場買內衣,他在微信問我幹什麼呢,我說買內衣。很快,他給我發了一個紅包,我想都沒想立即就點開了,二百元。
當時我就問他:什麼意思啊給我錢?
他說:純屬手滑!要不你給我發回來吧!
我笑了,沒打算還給他。我當時說:我要留做證據,哪天沒準我會拿給你老婆看!所以,你最好別得罪我啊。
他回了兩個大大的問號,隨後說:哦!沒事,隨便你。
還有一次我跟同事一起出去吃飯,正好他開啟微信問我幹嘛呢,我說跟同事出來吃飯,他就又發來一個紅包,點開一看還是二百元。
我問:你又手滑了?
他說:不是,是給你買好吃的,吃飽了好減肥啊你!
我哈哈大笑:我手裡現在有兩個證據了,你可別得罪我啊,否則我發給你老婆看!
他秒回:老婆?什麼老婆?隨後又秒速撤回了。
我那時以及後來乃至現在,都沒有想明白,他為什麼要秒速撤回去那句反問。
剛才他給我轉3000塊錢,我是不是也應該截圖給個紀念?沒錯,不是什麼證據,而是紀念。
也不知誰說過,現在這年頭就沒有用錢搞不定的女人。
看看、看看吧,窮到交不起八百來塊錢保險的我,就視金錢為糞土的沒要那3000元錢!
怎麼樣,我這思想境界?夠不夠清高?可是,我是真的很想要啊!我其實就是個俗人罷了!
只不過我實在是沒敢要。
我已經38歲了,人生幾乎已經過了一半。以後我可能再不會擁有一份、可以長達八年多的網路友誼了。
我希望這份友誼能夠地久天長,所以絕對不可以因為有了金錢來往,而讓這份友誼變了味兒。
雖然我跟餘則成一直都沒見過,但是友情已滿,絕不是網友這個詞能夠定義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