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喜的話,其實我也說不好,我準備的東西算不算驚喜。”林天攤開手,這個時候,他又想到了那個故事,於是笑了笑,就講了起來。
“我聽說,這個世界上,一共有一百種傳球的方式,斯托克頓只會其中的三種,但他將這三種演化到了極致!而‘魔術師’約翰遜雖然沒有把某一種傳球演化到極致,不過他會所有的100種傳球。”
“而我,我會第101種傳球!後天的比賽,大家可以看到我的第101種傳球,我相信,所有人都會喜歡上它的!”
林天的話,讓蘇群這個玩兒筆桿子的人愣了一下。
浪漫!
極致的浪漫!
蘇群第一次發現,林天居然是一個如此浪漫的人。
作為文字工作者,他頃刻間就想好了一整篇文章的雛形和整體脈絡!
哪怕林天其實就只說了一句話,但蘇群相信,這篇文章一定能火爆全國!這一期《籃球先鋒報》的銷量,一定又能暴增一波!
標題就用林天的這句話就好!
《上帝的第101種傳球》!
接下來,林天和華夏的球迷打了招呼,離開了轉播席,然後又找到塞隆,果斷無視了巴克利等人想要拉著他一起去開心一下的想法,和塞隆直接就離開了速貸球館。
他們今天晚上,還有很多正事兒要做呢!
在克利夫蘭這個破地方,林天和塞隆的正事兒,很可能會連著做上明天一整天,最少,明天晚上的三分大賽和扣籃大賽,林天是絕對不會去的。
對於科比這個史上最水扣籃王,林天完全不感興趣!
至於三分大賽?有啥可看的,要是派幾個防守人在前面防守,然後射手持球**的話,那還有點意思。
與其浪費時間去看那些東西,林天寧願和塞隆一起看看克利夫蘭的夜景!
塞隆一開始,其實不怎麼想看。
“這裡是玻璃啊林!外面的人會看到我們的!”
“五星級酒店,哪怕是克利夫蘭這種破地方的五星級酒店,它的玻璃也是單面的!我們看得見外面,外面看不見我們!”
………
林天和塞隆,到底也沒有那麼喪心病狂的在酒店待上整整48小時,他們在第二天早上,還是走出了酒店,在克利夫蘭的街道上逛了一小會兒。
這一小會兒有多小呢?
倆人甚至沒走到酒店門外200英尺不到的報刊亭,塞隆就抽了一口冷氣道“林,好冷啊。”
“確實是有點冷,我們回去添一件衣服吧。”
這一添,就是1個多小時!
當兩人再次走出酒店的時候,卻沒有換衣服。
“我們添的衣服,好像忘記拿了。”這一次,兩人剛剛走出酒店大門,一陣風迎面刮來後,林天就想起了他們忘記了重要的東西,於是兩個人默契無比的同時轉身,再次回到了方間。
接著,第三次……
嗯,沒有第三次了,塞隆累的睡著了,還是睡醒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