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都市言情>超級狂兵> 第二百九十七章 逗秦陽,找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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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逗秦陽,找樂子 (2 / 3)

崔健是華夏的搖滾之王。

他的聲音,在華夏的音樂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這一筆絕對不容任何歌手忽視。

花爽爽突然靦腆起來:“當然超越不了了,崔健是我的偶像。”

噗!

秦陽有一種惡寒的感覺,敢情這殺馬特,也是有偶像的小女生啊,難得啊!難得。

“我睡覺去了,記得把你的音響給我調小一點,如果再耽誤我睡覺,我就砸了你的音響。”

“切!你敢,你要是砸我的音響,我就砸爛你的腦袋。”花爽爽示威的揚起了小粉拳。

秦陽已經關上窗戶睡覺了。

花爽爽暗罵道:“呸!天天就知道睡覺睡覺!不知道那句話嗎?生前何必久睡,死後必定長眠,呸!”

她是一個勤奮的小蜜蜂,喜歡任何勤勞的人,對於秦陽的“懶”深惡痛絕。

其實她根本不知道,秦陽的理論是——該勤勞的時候勤勞,該懶得時候一定要懶。

如果花爽爽見過秦陽在訓練時候的搏命,就不會覺得秦陽是懶惰的人了,相反,她會對一個人的勤奮程度,產生相當大的懷疑。

一個人到底是什麼動力,才能夠保持如此大的熱情,燃燒著生命來訓練呢?

她聆聽了一陣音樂,感覺自己的樂感又有了進一步的加強。

會唱歌的人,一定會聽歌。

他們要從音樂裡面找到節奏,加強身體的節奏感覺。

所以花爽爽每天早上,都要聽半個小時的音樂,從音樂裡面感受到強大的律動,從而讓自身的樂感進步。

一個小時之後,花爽爽感覺心累,坐下來,倒了一杯茶,喝了一口,她的腦子裡面,突然跳出了一個奇怪的念頭。

“這樣不行啊,如果現在這個狀態去參加好聲音,我估計秒不了名揚那個天籟小子。”花爽爽感覺很不安。

這次她作為最後一組選手,登陸好聲音,目標只有一個——拿第一。

她的座右銘——第二才是比賽最大的輸家。

而她現在最大的對手,無疑就是名揚的那個將四名評委全部唱得自動鼓掌,並且還丟擲了各大條件來勾引的天籟小子。

當然,花爽爽只知道那個天籟小子的聲音真的很厲害,但是她並不知道,這個天籟小子,如今正睡在她家的別墅裡,剛才還和她吵上一架,並且被她罵作“懶蛋”。

這也不是說花爽爽的資訊很封閉。

恰恰,秦陽在好聲音的表現一結束,花爽爽已經拿到了秦陽的錄音。

之所以不看秦陽的錄影,那是因為花爽爽不喜歡看對手現場的演出,很容易被對手的氣勢給感染到,影響到自己的發揮。

所以,她一直只在上了舞臺之後,才知道自己最大的對手,竟然是……。

花爽爽想起了對手就心煩;“不行!這種緊張的狀態去和人比賽,那必須是個輸字啊,我需要想個新的辦法。”

“唉!要不然,我讓秦陽來陪我唱歌,找找那種輕鬆的心態?”花爽爽一隻手支撐住了小下巴,琢磨道。

緊接著,她狠狠的搖了搖頭:“不行,不行,這個肯定不行,秦陽那個人長得那麼土,哪裡懂得什麼搖滾啊!喊他來,肯定是添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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