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過獎了,這是我應該做的。”林暮微微頷首,示意自己的助理給錢總倒上咖啡,她心裡滿足感特別強,原來這就是工作帶給人的幸福。
錢總看了一眼林暮的助理,小雷心領神會地退了出去,錢總才跟林暮說道:“夏律師,要不要考慮來我的公司給我做法務,並且給我做私人法律顧問。我會付你比在銘森律師事務所更高的薪酬,你想要什麼待遇都可以跟我提。”
“錢總,您真是太抬舉我了。”林暮沒想到他居然是來挖自己的,“我享受在律所工作,因為在律所工作我可以接不同的案子,可以去幫助不同的人。如果給您做了公司的法務,那我的工作會變得單一很多,這和我的職業追求並不相符。”
“那夏律師有沒有考慮過自己開律所呢?”錢總換了個思路,“你現在在律師事務所工作,不管是在哪個律師事務所,不管是做合夥人還是高階合夥人,就算做到了執行合夥人,你依舊要和律所分成。但是如果你自己開律所的話,整個情況就會好很多,你不必再受制於人,錢賺的會更多,工作也會更加的自由。”
“自己開律所?”林暮還真沒想過,“錢總,我個人的資金並不足以支撐我開一家律所,而且開一家律所非常麻煩,可能也是我太懶了吧,我還沒有想過這個事情。”
“夏律師,我很欣賞你。資金不夠,我可以幫忙,至於那些程式上面的事情,我也可以幫忙。我很想做你律所的股東,因為我覺得你開律所一定會很成功。”錢總喝了一口咖啡,氣定神閒道:“我說這些話不是在恭維你,我是個生意人。所有能賺錢的專案我都喜歡插一腳,我覺得你可以的,夏律師。”
林暮沒想到錢總對自己的評價還挺高:“謝謝你,錢總,謝謝你這麼看得起我,我考慮一下,過兩天再給您答覆好嗎?”
錢總爽快答應:“可以的,夏律師,你好好考慮一下。我是真心覺得你不應該一直屈居於人下,你應該自己開一間律所。像你這樣不怕麻煩、真心為客戶著想、為客戶爭取最大利益的律師,我很欣賞,我覺得你能做成大事。”
送走了錢總,林暮開始認真思考這件事情。
如果可以有一間自己的律所,自己為自己工作,那肯定是再好不過的。
不過具體這件事情還是要看夏蓁怎麼做決定,林暮也不好替她做決定。
週一開例會的時候,李主任宣佈了決定:“根據我和董事會的再三商議、審慎決定,最終我們決定今年破格提拔兩位高階合夥人,就是我們的夏蓁律所和蔣士彬律師。兩位律師在劉宏茂一案上的表現都非常好,尤其是蔣士彬律所準備的請願書。並且,蔣士彬律師拿下了盛超集團這個大客戶,夏蓁律師也拿下了明覺集團這個大客戶。在明覺集團告秋水影視侵權一案上,夏蓁處理得特別到位,引起了很好的社會反響。”
眾人鼓掌。
終於坐在了高階合夥人的位置上,林暮卻沒有如自己料想的那樣特別激動。
她還在糾結錢總提供給她的這個機會,她擔心自己的等待會讓這個機會消逝。
還好,在林暮糾結怕任務結束太晚,夏蓁回來會耽誤這件事的時候,陳沅芷給她帶來了一個好訊息:“暮暮,任務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