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這句話,林暮就趕緊走了,她生怕厲北爵再把自己叫進去,非要和自己掰扯清楚,她並不想和驢爭辯。
她不想和驢爭辯的結果就是,都已經過了一週了,厲北爵一點關於離婚協議的訊息都沒有,反而每天都給她發一些亂七八糟道歉的簡訊。
林暮徹底對厲北爵不抱希望了,她直接請律師起草了一份律師函,把厲北爵告上法庭。
厲北爵收到律師函的時候,整個人都傻眼了,他沒有想到林暮居然會把他告上法庭。
那天。厲北爵氣得把自己辦公室裡的東西都砸了個稀巴爛。
不過他就算把整個公司砸了,他也不得不面對這個現實,他被林暮告上了法庭。
就在他的心情跌入谷底的時候,很多律師找上了他,還有他公司的法律顧問,也希望能成為他私人的法律顧問,為他代理這個案子。
這可是標的額上百億的離婚案。成了城律師,甚至國律師眼中的肥肉。
一位律師來到厲北爵的公司毛遂自薦:“厲總,我是國最好的離婚律師,您把您的離婚官司交給我。您放心,我一定會想辦法為您爭取到最大的權益。據我所知,您的太太只是一個家庭主婦,沒有任何收入,而您卻是整個家庭的主要支撐者,我一定想辦法讓財產更多的歸屬於您。”
“你有病吧,我不想打離婚官司,我不會出庭的。”厲北爵說著就要把律師趕走。
律師趕緊說:“厲總,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您不能不出庭。”
他補充道:“還有就是,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離婚案件的被告有明確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種種原因不出庭應訴。對於這種既不願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後,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傳其到庭參與訴訟。”
律師最後總結說:“厲總,如果您被拘傳到庭參與訴訟的話,您就被動了。我建議您提前找好律師,進行調查取證,列好相關證據,為您爭取離婚的權益。您也不想剛剛結婚幾個月,財產就被人分走一大半吧。”
厲北爵第一次開始審慎地思考這件事情,他第一次發現,原來這個世界上還有這樣的法律可以管著他,他並不是無所不能的。
“可是我不想離婚。”厲北爵很痛苦,“我真的不願意離婚。”
厲北爵的父母聽說了這件事情來公司找他,正好碰到厲北爵在和律師說話。